安溪湖頭鎮李光地家風家訓館

安溪湖頭鎮李光地家風家訓館

安溪縣李光地家風家訓廉政文化傳承基地——省級家風家訓館

李光地文化的“家訓·家規”等廉政文化展示部分佔地約700多㎡,以“清廉為官·家訓傳世”為主題,建立“家風家規傳承示範基地”,重點打造以李光地文化為代表的“家訓·家規”等廉政文化。

【家風故事】

李光地一生清廉,只有詩書傳家,沒有金銀珠寶。在身處官場深海要位之時,心繫家族與鄉親,深知一個人的成長成才與家族教育密不可分,晚年更是親自擬定一整套由小到大的家規家訓,這其中包括傳世至今的《家訓•諭兒》《誡家後文》《本族公約》《同裡公約》等。

安溪湖頭鎮李光地家風家訓館

據史書記載,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75歲高齡的李光地回到家鄉,發現本族子弟中有人不安分守己,甚至染上賭博、偷盜、械鬥等不良習氣。為了消除陋習、管束族人,李光地親自訂立族規《本族公約》,並嚴厲申明:一旦族人子弟犯法,他決不徇私庇護,必定會聯合其他族人按照規定懲處。

除了家訓族規之外,李光地還訂立村規民約,包括《同裡公約》《丁酉還朝臨行公約》等,明確指出盜竊、姦淫、賭博、盜耕牛私宰和放火焚山,都是嚴重影響生產和生活安定的大事,告誡鄉人不能觸犯,違者將被送官府按律法辦。

安溪湖頭鎮李光地家風家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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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以身作則,憑藉家訓族規、村規民約,不僅約束了族人,改善了鄉里的社會習氣,還對周邊地區產生了影響。根據李光地的建議,泉州知府劉侃知、安溪知縣曾之傳設立府學,建造朱子祠,教化民眾,提高文化素質,革新了當地民俗。

可以說,李光地妙著“家訓”,使宋代理學家的宗族自治理想第一次在安溪乃至閩南地方社會得到完整實踐。敬業守分、克勤克儉、與人為善等等理學文化理念,隨大量家訓族規的踐行,滲透到地方阡陌,成為閩地社會經濟發展的內在文化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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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李光地(1642-1718),字晉卿,號厚庵,別號榕村,安溪湖頭人。曾任康熙年間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是清朝一代名臣,同時代的學者常尊稱其為“安溪先生”或“安溪李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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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是康熙九年的二甲二名進士,入翰林院,累官至文淵閣大學士(清朝不設宰相之職,相當於宰相)兼吏部尚書。他從政官垂48年,操守清廉,政績卓著,輔佐有功,康熙四十年、五十二年、五十四年,康熙帝分別授予“夙志澄清”、“夾輔高風”、“謨明弼諧”御匾,以表彰其治理河患有功、為官品格高尚、善於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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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史料記載,明清時期,湖頭古鎮曾出現“四世十進士七翰林”的科舉盛況,先後出現了1位宰相、4位總兵、20多位進士、99位舉人,入仕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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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家訓•諭兒》原文

“口不絕吟於六藝之文,手不停披於百家之篇(編);紀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鉤其玄。貪多務得,細大不捐,焚膏油以繼晷,恆兀兀以窮年。”此文公自言讀書事也。其要訣卻在“紀事、纂言”兩句。凡書,目過口過,總不如手過。蓋手動則心必隨之。雖覽誦二十遍,不如鈔撮一次之功多也。況必要提其要,則閱事不容不詳;必鉤其玄,則思理不容不精。若此中更能考究同異,剖斷是非,而自紀所疑,附以辯論,則浚心愈深,著心愈牢矣。近代前輩當為諸生時,皆有經書講旨及《綱鑑》《性理》等鈔略,尚是古人遺意,蓋自為溫習之功,非欲垂世也。今日學才亦不復講,其作為書、說、史、論等刊佈流行者,乃是求名射利之故,不與為己相關,故亦卒無所得。蓋有書成而了不省記者,此又可戒而不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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