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法曝光】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5月3日查处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5月3日14时2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区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九开线双伊段沿线附近巡逻时,在黄家路段现场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吴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吴某呼气酒精浓度显示为 38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吴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酒驾违法曝光】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5月3日查处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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