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70929992103
耗不起,耗不起時間耗不起錢。打官司像走二萬五千里長徵,一個要靠工作維持一家生計的人哪裡能耗得起這麼長的時間呢?耗不起錢,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即使是贏了官司,三下五除二,贏來的也沒了。如果司法能對那些無賴的人狠一點,除了該支付的以外,還要處以幾倍的賠償付給受害人,並將其處以拘役甚至是入獄,這樣,才有可能殺絕無賴風氣。
牛吃草馬食谷
正義不會缺席,但經常遲到。農民工維權,投入時間、精力最後說不定贏了官司輸了錢。農民工對法律是一知半解,大方向不會錯,基本上是非對錯能判斷,但是具體程序就不熟悉了,很容易中途退縮。底層人民群眾的民事訴訟這類案件應該分流,適用簡易程序,從快處理,這在觀實中是可行的。勞資糾紛、消費維權、私人借貸……等簡單案件能適用簡易程序的就應該從簡,節約原、被告的訴訟時間成本。個人以為遲到的正義不叫正義,對維護社會秩序具有破壞性。
“正義不應缺席、同時不能遲到”
亦俠亦魔
維權成本大啊!
一、維權需要時間成本。要浪費很多時間,一般都在十個月左右,有這些時間他可以去幹其他事情,掙其他錢 。
二、維權需要金錢成本。要交納很多費用,這些費用很難湊齊。
三、維權速度慢。維權要通過仲裁委員會仲裁、訴訟多個環節,要很多證據,速度很慢,通過鬧事,很快就能解決,速度快。
四、維權難聚集。觀望的人很多,真正上的人很少,狼上狗不上,人難聚齊。
五、維權無法要求額外的東西。通過鬧事可以要求額外的東西,比如誤工費、生活費、交通費等,維權不能要求這些。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