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携手合江法院,司法协作唱好“双城记”

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民法院,在江津区法院机关会议室分别签署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两地两级法院长效协作机制,助力成渝两地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

江津、合江互为长江上游毗邻城市,人文交往密切。近年来,江津、合江两地法院在文书送达、执行联动、信息共享上紧密协作,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异地执行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根据框架协议内容,江津、合江两地法院将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理念深入开展司法协作。

协议约定,江津、合江两地法院将共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加强网上电子支付、电子送达等方面协作,为两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异地通办的便利。同时,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共同探索和推进“增殖放流”“补种复绿”等工作,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共同提升山清水秀美丽滨江城市品质。两地法院还将进一步推动执行系统的横向联网,着力在执行委托、协调和协助、执行信息共享、财产查控处置等方面形成“同城效应”。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机制,推动形成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此外,两地法院还将在推进乡村振兴、智慧法院建设、司法调研信息宣传、人才队伍培训交流、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工作机制。

  江津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江津、合江两地将以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有效推动司法协作深度拓展与效能提速,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促两地经济社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助推成渝两地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作出积极贡献,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程雅琦 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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