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發生的一件奇案,因曹汝霖的加入而轟動一時

歡迎大家閱讀本期的小影說歷史,這次我們講講民國時期發生的一件香豔案件。

江蘇有一對生性風流的周氏姐妹花,經常拉著一些小鮮肉做一些風花雪月的事情。


民國時期發生的一件奇案,因曹汝霖的加入而轟動一時


一日夕陽西下,相貌俊俏的學徒李甲收工回家,恰巧被在河邊遊玩的周氏姐妹花碰到,頓時兩人的本性就暴露出來了。就上前勾搭李甲,並將李甲拉入小樹林做不可描述的事情。


民國時期發生的一件奇案,因曹汝霖的加入而轟動一時


由於李甲還是一位童子雞,心情過於激動,周氏姐妹花又是“久徵沙場”的高手,悲劇就由此發生了,小學徒李甲精盡人亡。


民國時期發生的一件奇案,因曹汝霖的加入而轟動一時


周氏姐妹第一次見到如此情況,頓時慌亂不已,棄屍而逃。但逃跑過程中被將官碰到,一看這其中就有問題,將周氏姐妹當場拿下。


民國時期發生的一件奇案,因曹汝霖的加入而轟動一時


當得知案情後,官員們也是哭笑不得,最後判定時就猶豫不決。因為在當時的法律上沒有女強姦男這一說法和案例。但是這個案子的死者確實是李甲,又不能判死者有罪。最後沒有辦法,誰讓周氏姐妹名聲在外,只能判了個“強姦男人致死罪”,又鑑於這種事情“一個巴掌拍不響”,判了周氏姐妹花有期徒刑7年。


民國時期發生的一件奇案,因曹汝霖的加入而轟動一時


本以為這個案件就此告一段落,沒想到被當時在此地遊玩的律師曹汝霖聽說,為了加大自己的知名度,他決定為周氏姐妹翻案!

於是曹汝霖將這個案子上訴到江蘇高等法院,他的辯詞如下:”周氏姐妹為女子,女本柔弱,無犯罪能力。要是強迫李甲,他大可呼救。所以周氏姐妹與李甲發生的事情是雙方自願,並非脅迫。所以並不構成犯罪的事實。“


民國時期發生的一件奇案,因曹汝霖的加入而轟動一時


​周氏姐妹為了擺脫自己的犯罪事實,一口咬定雙方是情投意合,這樣就形成了死無對證的局面。

法庭沒有辦法去核實案情的經過,只能改判周氏姐妹”無罪釋放“。

這個案件也被曹汝霖有意放出,頓時曹汝霖名聲大噪。這一奇案也成了民國時期的一大熱談。

其實在現在也有著許多的類似案例,這樣的案子遇到了判定一直是一大難題!大家說說該怎麼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