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今天繼續「香港十大奇案」

系列。


之前我們講過“雨夜屠夫”林過雲,而在香港X殺罪案個案上,本文主角是繼林過雲後最廣為人知的一個。此人便是“屯門色魔”——林國偉


相關的電影有1994年上映的《香港奇案之屯門色魔》。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1992年4月的某個凌晨,21歲的林國偉在屯門公路上邊喝酒邊開車,他發現一輛出租車裡坐著一名少女,與他前女友很像。


於是他緊跟出租車,並跟著少女下車。少女在等電梯時,林國偉藏匿在暗角,待電梯到後,他一個箭步撲出,強勒少女脖子將她硬拉出電梯,於後在樓梯將她強X,並搶走她的手袋及金飾。


這是林國偉首宗案件,少女年僅19歲。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兩個月後,一名凌晨四點下班的32歲夜總會女侍應成為了林國偉第二個獵物。


再兩個月後,林國偉於凌晨時分將一名39歲女子扼頸,拖入草叢強X。


三名受害女子均有及時報案,雖然在混亂中未能認清兇徒樣貌,但卻令警方得到了林國偉的體液樣本。


香港法證部門當時剛引進DNA技術,這也成為了後來破案最關鍵的證據。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之後林國偉蟄伏了大約四個月的時間,12月他再次出現在屯門犯案。


3日,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時,突然被人從後勒頸扼暈,甦醒後方發現被人強X及洗劫,翌日與親友報警。


28日,另一名女子與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離去,結果她回家時不幸在梯間被強X。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連續多宗強X案在屯門區發生,引起了居民極大恐慌。


警方相信色魔必定極為熟悉區內環境,有可能是區內居民。他們有意在區內安排女警作“香餌”,希望引林國偉上釣,但並未成功。

有街坊亦曾自行組織互助小組,護送女士歸家。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1993年2月,屯門色魔再次出動。


某日凌晨四點,一位50歲婦人與朋友打完麻將後獨自回家,被林國偉扼頸拖至梯間。但這一次,他用力過度,將對方勒死。林國偉沒有將受害人強X,而是在她身上射X後劫走手袋離開。


又是兩個月後,一名22歲的DJ深夜回家,亦被林國偉勒死及強X。


之後因為風聲太緊,林國偉暫時搬到紅磡區的姐姐家中躲避。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1993年5月,不甘寂寞的林國偉於住處附近再次出手。


凌晨四點,他將23歲歌廳小姐劉小敏強X,之後要求與之交往,但受到劉小敏的重摑,林國偉一怒之下將她扼斃。


同年8月於九龍城區,林國偉看上了一名21歲女子。這次林國偉感覺她和別的女人不同,她十分純潔,林國偉甚至覺得自己愛上她了。在強X了她後,林國偉強迫對方交出電話號碼。


回到家後,兄長髮現妹妹行為異常,精神恍惚。便上前詢問緣由,女子便將自己遭遇如實相告,兄長聞後大怒,攜其往警署報案。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第二天,沉浸在愛情幻想中的林國偉約該女子出來看電影。在警方安排下,女子假裝答應,最終埋伏在影院的探員拘捕了他。


後經DNA鑑定證實,林國偉正是為禍十六個月的屯門色魔。


據統計,他先後在友愛邨、大興邨、益豐大廈、紅磡下鄉道及美景街,強X及搶劫9名女子,殺害當中3人。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在被捕初期,林國偉一直保持沉默,不願作供。


警務處總督察王永基看準林國偉渴望與人傾訴的弱點,以傾談方式誘他說話。他才將整個犯案過程供出,並說招供後感到心情較舒服。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1994年9月,案件開庭。期間,林國偉沒有任何親友在庭上出現。他承認8項強姦罪及7項搶劫罪,否認3項謀殺罪,堅稱自己是錯手殺人。


其律師找來精神科醫生替他辯護,表示林國偉自幼缺乏關愛。
他有五兄弟姐妹,母親於林3歲時出走,父親酗酒殘暴。這導致他形成孤僻的性格,朋友極少,喜歡欺負小動物,中一輟學,愛濫交及飛車,在工作常遇挫折,感情路上常被拋棄,以酒精和毒品解決空虛,惡性遁環下形成精神失常。


但控方堅持認為他只是反社會人格,並非精神病。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陪審團和法官一致裁定,被告犯案時間極長,暴戾非常,對社會危害性巨大。


最終3項謀殺連同8項強X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囚於香港赤柱監獄。


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現實中的林國偉


本案還有個細節:據接載第一名受害少女的出租車司機回憶,他潛意識中依稀記得事發當晚,曾有一輛私家車尾隨。


於是警方邀請催眠師協助。在催眠效力下,司機能描述出該白色車是日本車,並且說出車牌中的數個號碼及車款型號,事後也證實這些資料相當準確。


之後,催眠術也逐漸成為了協助警方破案的重要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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