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報國”沒有“精忠”,宋高宗殺岳飛是為保自己的皇帝之位?

南宋抗金名將岳飛的故事婦孺皆知,岳母刺字“精忠報國”的故事感動了無數後人,岳飛父子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的故事讓歷朝歷代的忠臣孝子們為之落淚。

莫須有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罪名?什麼是莫須有?新華字典註釋:莫須有,宋朝奸臣秦檜誣陷岳飛謀反,韓世忠不平,去質問他有沒有證據,秦檜回答說“莫須有”,意思是“也許有吧”。後用來表示憑空捏造。根據新華字典的這一解釋,莫須有不是一個罪名,而是說的證據的有無。我覺得,從字面意思來解釋莫須有也是可以的。莫,指不;須,指必須;有,指擁有。莫須有三字,即指不是必須有確鑿的證據。當時給岳飛定的罪名是謀反,但沒有證據加以證明,故秦檜作此回答。


岳飛“報國”沒有“精忠”,宋高宗殺岳飛是為保自己的皇帝之位?


既然沒有確鑿的證據,為什麼還要殺岳飛呢?歷來各種解釋多指向奸臣秦檜,是他陷害了岳飛。無疑,奸臣秦檜在此案中起了重要作用,岳飛的冤死他難辭其咎。但是,他只是一個大臣,能自己做主殺得了岳飛這樣一員大將嗎?肯定不能。由此可以推斷,殺岳飛,應該是宋高宗的主意,至少應該得到宋高宗的同意,更何況在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岳飛的確有罪的情況下,想殺岳飛,如果沒有宋高宗的指示或者同意,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是因為宋高宗想殺岳飛,才有了秦檜的誣陷。所以,雖然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岳飛謀反,南宋朝廷的司法機構仍然認定岳飛謀反的罪名成立,判處岳飛絞刑。


岳飛“報國”沒有“精忠”,宋高宗殺岳飛是為保自己的皇帝之位?


宋高宗為什麼要殺岳飛呢?原因雖然不復雜,但是,古人卻諱莫如深。岳飛率軍抗金,經過浴血奮戰,取得了重大勝利。本來,岳飛可以統率大軍,直取黃龍府,收復舊山河,救出徽、欽二帝,一雪國恥。可是,當宋高宗得知岳飛取得重大勝利的消息後,卻連下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飛,不讓他繼續乘勝前進。為什麼?你可以站在宋高宗的立場上想一想。如果岳飛進軍金國,解救了徽、欽二帝,勝利凱旋,那麼,宋高宗該怎麼辦?把皇帝之位交出來,交給二帝嗎?宋高宗肯定不樂意。如果不交,該怎麼辦?少不了又要刀兵相見。既然結局如此,就不能讓岳飛勝利進軍,所以,在岳飛取得重大勝利之時,召回的命令就下達了。岳飛雖然文韜武略,但他畢竟是一員武將,不怎麼懂政治,他沒有領會明白宋高宗的意圖。宋高宗是高舉抗金的大旗,但那是政治手段,目的是取得文武百官和黎民百姓的支持,保護自己的半壁江山。在宋高宗看來,皇位重要還是收回舊山河,迎回徽、欽二帝重要?當然是皇位重要。


岳飛“報國”沒有“精忠”,宋高宗殺岳飛是為保自己的皇帝之位?


岳飛沒有搞明白這一點,原因何在?這從岳母刺字就可以窺見一斑。岳母在岳飛背上刺的四個字是“精忠報國”,這反映出在岳母、岳飛及當時大部分人的意識中,他們要報效的是國家,而不是君主。由於君主是國家的代表,所以,在他們看來,忠君與愛國應該是一致的,愛國就是忠君,忠君就是愛國。從岳飛得到召回命令遲遲沒有返回的情況看,岳飛覺得,只要自己的行動是愛國,是收復河山,自己在政治上就是正確的,君主應該會理解的、支持的。但實際上,岳飛等人理解錯了,忠君與愛國雖然大部分時候是一致的,但有時候並不一致。君主的行為並不都是維護國家利益的。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君主有時候還會損害國家利益,比如宋高宗就是如此。

岳飛接到召回的命令後,遲遲沒有按命令行事,這更讓宋高宗惱火。他覺得,岳飛不馬上按照自己的命令撤軍返回,是對自己的不忠。在他看來,忠君,忠於自己,是第一位的,國家利益是第二位的。如果不嚴厲處罰岳飛,其他大臣也會以維護國家利益之名不聽從自己的命令,自己的權威就沒有了。


岳飛“報國”沒有“精忠”,宋高宗殺岳飛是為保自己的皇帝之位?


基於以上所說的原因,宋高宗才下決心殺了岳飛。秦檜知道是宋高宗的意思,所以,在回答韓世忠的質問時才給出了“莫須有”三個字。皇帝殺人,是不需要有確鑿的犯罪證據的。

這一事件非常清晰地反映出古代法治的落後。我國封建社會長期奉行的是有罪推定原則。那時候,是沒有無罪推定原則的,更不可能有疑罪從無原則。疑罪從無原則,是近代刑法從保護人權的角度確立的重要原則,是從無罪推定原則衍生出來的。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對疑罪從無原則作出了明確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岳飛生活的南宋時代是不可能有這樣的刑法理念與原則的。如果有,岳飛就不會被判絞刑而處死了,因為即使宋高宗想殺岳飛,也不能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他也得等著岳飛真的犯罪之後才能動手。


岳飛“報國”沒有“精忠”,宋高宗殺岳飛是為保自己的皇帝之位?


看看古代吧,看看南宋吧,岳飛這樣一位高級將領,雖然職務非常高,地位超出常人,但是,他的人身權利尚且得不到充分保護,那麼其他人呢?普通百姓呢?不知道有多少人看過《大宋提刑官》這部電視劇,該劇是根據南宋宋慈的《洗冤集錄》拍攝的,劇中揭示了多起冤假錯案。人們經常說蒼天有眼,不會冤枉好人,可是蒼天什麼時候睜眼?那些泣血蠅蟲在嘲笑蒼天。古代的刑法就是這樣落後,就是這樣野蠻,就是這樣殘酷。生活在那個時代,就是這樣無奈,就是這樣悲慘,就是這樣不幸。

我們非常慶幸,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文明進步發達的時代。無罪推定原則、疑罪從無原則的確立,充分保護了人民的生命權、自由權等重要權利。我們每一個人不必擔心自己沒有犯罪就會被判處刑罰,沒有做錯什麼就會被糊里糊塗地判處死刑。

莫須有,終於被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

作者: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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