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辦公室通知下午2點,在市裡開會。結合距離,考慮了出行方案,我鄉到縣城20公里,且與去市裡方向相反,耽誤時間;縣城到市裡70公里,全程往返200公里。
方案一:10點出發,坐城鄉快客去縣城,耗時20分鐘,車票2元;
10:30從縣城坐城際車去市裡,耗時90分鐘,車票15元;
12:00從市裡車站坐公交車去市政府大樓,耗時20分鐘,車票2元;
單程耗時:2小時30分,車費19元。
中午餐費:45元。
返程同上:2小時30分,車費19元。晚餐自行解決。
補助:往返城際交通費:30元,實報實銷;城市內交通費,包乾一天50元,結餘42元;餐費補助每天100元,結餘55元。結餘合計:97元。
方案二:鄉食堂午飯後,由黨政辦安排公車,12:50出發,下午1:50準時趕到市政府開會。
單程耗時:60分鐘。車費:公車。補助無。結餘0。
兩個方案,各有利弊,因乘坐公共交通,路途時長,有補貼,有結餘;乘坐公車,省時省心,避免舟車勞頓,但是沒補貼。鄉里大部分同志都選擇了方案一,而大部分領導幹部都選擇了方案二。
可能是同志們不好意思要求派公車,或者領導幹部不好意思坐公交車吧。
你會選擇哪個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