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公民被捕

10月13日,據最高檢消息,原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雲公民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雲公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9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原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雲公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雲公民被捕


通報稱,經查,雲公民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及親屬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收受禮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將手中掌握的國有資源當成發家致富的“搖錢樹”,為親屬經商辦企業“鋪路搭橋”,對家人失管失教;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相互勾結,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雲公民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雲公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去年10月24日,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雲公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雲公民曾長期在黨政機構任職,1997年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升副部。2001年調任山西,歷任多個重要崗位:山西省副省長,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太原市委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宣傳部長等職。


2006年,雲公民轉企,任神華集團公司副董事長、黨組副書記,2008任華電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雲公民簡歷


雲公民,男,蒙古族,1950年9月生,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大普學歷,197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8月參加工作。


1968.8-1971內蒙古托克托縣古城鄉白家營村插隊;


1971-1975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運輸公司工人;


1975-1979清華大學熱能工程系汽車製造專業學習;


1979-1985呼和浩特市交通科研所幹部、副所長,市交通局科長、副局長;1985-1989呼和浩特市計委主任;


1989-1993伊克昭盟副盟長;


1993-1995伊克昭盟盟委副書記、盟長;


1995-1996.3伊克昭盟盟委書記;


1996.3-1996.10伊克昭盟盟委書記、盟人大工委主任;


1996.10-1997.1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助理;


1997.1-2001.7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2001.7-2001.9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001.9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太原市委書記;


2001.10-2001.11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副省長;


2001.11-2003.6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


2003.6-2006.1山西省委副書記、太原市委書記;


2006.1-2006.10山西省委副書記、宣傳部長;


2006.10-2008.6神華集團公司副董事長、黨組副書記;


2008.6華電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2019年10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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