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现代新兴汉奸立法惩处

随社会不断发展,国家不断强大,因为历史和一些客观原因,产生了许多抵毁国家,抹黑我们优秀社会制度,贬低英雄人物,为国外反动势力服务的人员。比如1.精日份子;2.歪曲我们的英雄人物形象:3.抵毁我们的社会制度;4.为了把自己孩变成敌对国家国籍的;5.为了敌对国家国籍把孩子生在该国的;6.改变国籍后,在国外大肆漫骂和造谣中伤我们国家的;7.其他汉奸行为。对有上述行为的人员,应该以破坏国家建设,反对人民政权罪,处于3~10年有期徒刑。这次疫情,一些家长,为了所谓的发達国家,把孩子从小就送去读书,目的是取得该国国籍。该国疫情不可控时,给国家添乱,闹事让国家把孩子接回来。国家考虑再三,把他们接回来后,现在要回去,因为如果不回去,恐怕影响该国国籍的取得。这种不把国家利益放在眼里的行为,就是汉奸行为!我们以此为例,想要说明的是,对站在敌对势力阻碍国家发展的人,一定要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