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享·下午茶」“靜音車廂”引熱議,折射“生活安寧權”保護短板

「思享·下午茶」“靜音車廂”引熱議,折射“生活安寧權”保護短板

10月23日,京滬高鐵發佈公告將試點“靜音車廂”服務。據介紹,“靜音車廂”可為旅客提供更加安靜舒適的旅行環境,願意遵守相應行為規範的旅客,通過12306網站和手機客戶端等購票時可自行選擇“靜音車廂”。

許多網友在點讚的同時,還圍繞“靜音車廂”提出了各類推廣方案,要求在電影院、飛機艙等公共場合推廣“靜音”。這折射出人們對高鐵列車等公共場所“非靜音”吵鬧環境的強烈不滿。

《民法典》中提到了“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這意味著,肆意製造傳播噪聲,滋擾他人生活安寧,不僅違反噪聲汙染防治法,事實上也是一種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的違法行為。

此前環境監測報告顯示,我國“近2/3的城市居民在噪音超標的環境中工作和生活,忍受著噪音傷害”,在不少地方,擁有一個安靜的夜晚成為一種難得的“奢侈品”。

儘管重要性不容置疑,但揆諸現實,又不得不承認,目前我們這方面的預防、保護工作,並不給力、到位。相關法律儘管已有一些規定,但仍顯得籠統、粗略,缺乏相應的現實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如對高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內的噪聲擾民,《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就缺乏明確禁止性規定,更缺乏明確的配套罰則,《民法典》也並沒有明確將“噪聲擾民”包含在內。這或許更是面對高鐵車廂噪聲擾民問題,鐵路部門選擇“靜音車廂”這種主要基於“旅客自願”解決方案的背景所在。

在“旅客自願”基礎上,通過“靜音車廂”來應對噪聲擾民問題,在目前制度條件下,是一種有益嘗試。但這恐怕仍非長遠之計,根本之計還在制度源頭上,對旅客的強力規制、處罰,如像“高鐵禁菸”一樣明確嚴格禁止在高鐵上大聲喧譁、外放手機等行為。

只有如此,與“呼吸潔淨的空氣,飲用安全的水”一樣,享有免噪聲侵擾的“生活安寧權”,才可能真正成為更可期待的民生權益和福祉,而非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

(作者:特約思享者 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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