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0餘噸工業固廢瘋狂排入京杭大運河!這個團伙剛剛被宣判了

4月15日下午,桐鄉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潘某良等15人汙染京杭大運河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汙染環境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9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及沒收違法所得;禁止楊某等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排汙或者處置危險廢物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

6300餘噸工業固廢瘋狂排入京杭大運河!這個團伙剛剛被宣判了
6300餘噸工業固廢瘋狂排入京杭大運河!這個團伙剛剛被宣判了

案件詳情

6300餘噸工業固廢瘋狂排入京杭大運河!這個團伙剛剛被宣判了

2018年5月的一天,在桐鄉濮院鎮日暉浜(京杭大運河邊)經營碼頭的老李,發現一艘貨船在其碼頭附近的河港裡排放汙泥,河面上泛起一層油汙樣的黃色漂浮物,且裝砂石料的貨船由於泊位上淤泥太多,已經無法停靠。得知排放汙泥的船系被告人曹某扣所有,老李要求被告人曹某扣清理河港裡的汙泥,後因就汙泥如何處置產生矛盾,老李遂向環保部門反映,環保部門介入調查後牽出了本起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潘某良等人先後註冊成立多個環保服務公司,實際上均無處置固體廢物資質。2018年2月至5月間,被告人潘某良等人互相分工,共同或幫助非法處置工業固廢。

期間,被告人潘某良等人謊稱有合法處置資質的企業為最終接收處置單位,並與20餘家企業洽談承接工業固廢處置服務業務。被告人王某強等人安排車隊人員,將工業固廢運輸至被告人王某奎等人提供的碼頭,被告人王某奎等人再用挖掘機將工業固廢裝至改裝的貨船。被告人曹某扣等人合夥購買貨船並改裝,將工業固廢用改裝的暗泵直接排入運河河道內。被告人錢某明參與和幫助被告人曹某扣等人排放工業固廢、維護機器設備,並介紹被告人劉某幫助排放工業固廢。

6300餘噸工業固廢瘋狂排入京杭大運河!這個團伙剛剛被宣判了

被告人潘某洪供述,貨船經過改裝,加裝了抽泥泵,還配了高壓水槍等,他們都是在晚上排汙泥,“每次都跟做特務一樣,話也不讓多說一句,船上連手電筒都不能用,所排放汙泥有黑的、褐色的,味道很臭、很難聞、很刺鼻,有時候是乾的,有時候像爛泥樣的。”

多名被告人供述,排汙泥時需要穿工作服,就是雨衣雨褲,還有口罩和手套等,不然人身體會吃不消。

經鑑定,碼頭土壤及改裝貨船船艙角落土壤中的樣品中含重金屬鎳、鉻等汙染物。根據評估,本案工業固廢違規傾倒事件應急處置過程費用高達445萬餘元

法院宣判

被告人潘某良等15人違反國家規定,相互結夥或結夥他人,非法處置屬有害物質的工業固廢,直接排入桐鄉市濮院鎮、烏鎮鎮等地的京杭大運河河道水域內,數量達6300餘噸,造成公私財產損失達445萬餘元,屬嚴重汙染環境。上述15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汙染環境罪

。據此,本院為維護社會秩序,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及悔罪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浙江法制報(記者 許梅 通訊員 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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