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恆大球員于漢超被開除的經濟損失大約有多少?

褚遂良


于漢超與廣州恆大的合同到2021年年底結束,合同的年薪為稅後人民幣1500萬元左右。被開除出隊後,儘管以于漢超的能力不愁沒有下家,但是根據足協的限薪規定,國內球員的頂薪為稅前的1000萬,即稅後550萬元,跟他當初與恆大的合同有差不多1000萬元的差距。

原本于漢超與恆大還有兩年合同,因此即便於漢超馬上有了新合同,新俱樂部也給予其頂薪待遇,但是單單年薪上的差距,就有約兩千萬元的損失。即便是在上海,這筆錢都可以在相對還不錯的地段買兩套房。

另外,恆大是國內整體實力最強的球隊之一,整個賽季球隊贏球場次也更多,于漢超假設留隊,拿到的贏球獎也遠遠要比去其他球隊多。假如於漢超再受到中國足協的禁賽,他的2020賽季有可能提前報銷,經濟上的損失必然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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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漢超被開除的經濟損失大約有多少,這個分為兩方面:

第一方面,于漢超本人直接損失,我們都知道廣州恆大球員的薪酬在國內球員裡面是屬於金字塔頂尖的,尤其是那豐厚的贏球獎金是多少普通人一輩子打拼都無法企及的。目前于漢超和廣州恆大還有兩年的高薪合同,年薪都是稅後超過千萬人民幣。但是在被恆大開除之後,被足協禁賽的時間暫且不說。即便於漢超拿到了自由身,簽約其他球隊,按照中國足協之前頒佈的限薪令,他的年收入也將下滑至少一半以上,可以說是千萬級別的損失。現在再來看禁賽帶來的損失,之前張鷺酒駕被足協禁賽一年。按照這個算,于漢超也被禁賽一年,而今年他已經33歲,一年後34歲的他還有多少球隊會開出高薪呢。按照年薪和贏球獎金去估算,不少於兩千萬。



第二方面,恆大俱樂部的損失,于漢超的實力雖然比不上外援,但是作為現役國腳,目前國內也拿不出幾個比他好的同位置球員。在目前國內真實的轉會市場上,一旦恆大將於漢超放入市場上,至少可以賣到5000萬人民幣。如果把自由身給他了,恆大俱樂部至少損失5000萬。

綜合起來,開除于漢超的損失還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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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漢超來說,經濟損失根本不重要,他也不差錢,重要的是名譽損失,真是一生為之奮鬥的足球事業毀於此,當然他並不一定把足球當成他的事業,他也不懂,他連塗改牌照違反交通法就不懂,他怎麼會把足球當成追求的事業,他恐怕是借足球做生意吧,還是讓他去做生意吧,就別再去評論于漢超了。而花大精力去培養和支持那些真正熱愛足球的人吧!那些真正為足球獻身的、具備強烈職業精神的足球人,才是值得大家尊重和敬佩的!中國足球才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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