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時期,像這樣的商家,只賺了4毛錢,還是被罰。

近日,一則“進價6毛的口罩售價1元涉嫌哄抬口罩價格被罰4萬”的消息引發爭議。不少網友認為,一塊錢的口罩完全是“良心價”,處罰哄抬物價不可理解。經查,洪湖市華康大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38000個,購進價格0.6元/只,銷售價格1元/只,涉嫌哄抬價格。目前,洪湖市市場監管局12日回應稱,該批次口罩沒有中文標識,而且該藥房違反兩條規定:一是“公共衛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二是“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的,構成哄抬價格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4210元,罰款42630元。湖北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股吳姓負責人表示,在立案調查期間,該藥店覺得比較委屈,畢竟加價不高,但還是超過了湖北省認定的標準。

非常時期,像這樣的商家,只賺了4毛錢,還是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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