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
在广乐高速公路南行95公里马渡互通处
发生一起追尾事故
所幸无人伤亡
事发当天,事故双方来到韶关交警高速三大队二中队处理事故。由于说法不一,民警随即调取监控,发现前车司机无视交通规则,在前方无障碍物及车辆无故障的情况下,无故在快车道突然减速并停下车辆。
起初听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前车司机并未引起重视,辩解道:“当时路面有物体,自己才停下车的”,可民警在监控视频内并没看到路面有阻碍物,且该路段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
接着,民警在违法处理室对其播放当日的视频记录,该车司机看到后方车辆的快速变道、紧急刹车情况后,当事人越想越后怕,才知道自己无视交通法规的危害有多大,如果后方有一辆刹不住车,后果不堪设想。在经过处罚和交通安全教育后,该车司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随后,民警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前车因实施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分别对该车司机进行处以200元记6分的处罚;后车司机则是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处以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在高速公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出现故障,
一定要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司乘人员一定要
第一时间撤离高速路面,
不要在车上、行车道上逗留。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怎么做?
记住三个步骤~
★车靠边:一旦发生事故后人员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
★人撤离:无论车辆能不能移动,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是最要紧的,发生事故后,应迅速转移右侧护栏外的安全地带。 (安全提醒:转移过程中需观察是否处于桥梁路段,特别是晚上光线不足时,要注意人身安全。)
★即报警:撤离后,请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或110。
核稿:童建韶、曾山
编辑:廖卓敏
责编:汪露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