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2020年4月20日上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谭少武同志领学了张军检察长对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批示;填报人员范围、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接触交往行为记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及上级部门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全体党组成员交流了学习体会并对本战线相关工作作了安排,各部门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喜军就持之以恒落实好“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强调了三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认识到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是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重要表现,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大宣传力度,让干警清醒地认识到“三个规定”是对干警的最大爱护,也是对干警的自我保护;二是全院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对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重大意义,一定要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从我做起,从院领导和部(办)负责人做起;三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与落实“三个规定”相结合同部署,做到“一岗多责”人人有责,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全院干警要养成记录报告习惯,逢问必记,如实记录,更不要有畏难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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