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日記(Ⅰ):自由如此珍貴

竊格瓦拉是誰?2018年網上一句話很流行的一句話“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拘留所日記(Ⅰ):自由如此珍貴


因為偷電動車而三進宮的周某,被網友們取名“竊格瓦拉”,因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更說出“在家裡面一個人很無聊,都沒有朋友玩,又沒有女朋友,可進了看守所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超喜歡在裡面的感覺。”等驚人回覆而被網友熟知。

對於失去自由,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周某一樣“灑脫”過活的,這對於大部分人特別是守法的人,別說是看守所,就是拘留所一輩子也不要靠近那個地方。

今天就來聊一聊拘留所的生活!(以筆者朋友所工作的所為介)

1.作息

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當你還抱怨三點一線的生活枯燥時,對於在裡面被拘留的人那不算個事兒,因為幾乎24小時呆在“籠裡”根本分不清哪是點哪是線。一天的生活大致是7點起床、早中晚三餐、點名、放風和睡覺,順便說一句永遠不必擔心覺不夠,下午6點吃過晚飯,一般可以上床睡覺直到第二天早上7點起床加上中午還有近3個小時的午休。

如果一個人太忙覺得辛苦,那麼太閒也一點不輕鬆,在籠裡所能想到的就是如何快點渡過每一分每一秒,每天睡15個小時覺其實還算過得快,除了一身腰痠背痛,無聊的閒就像一杯苦酒,喝不完一天翻不過去。

2.幹部

拘留所實行類軍事化管理,在裡面見到的管理/工作人員都可以稱作“幹部”,但有一部分是協警的編制。他們手上控制著電話權、熱水權、電視遙控權……一切看似平常無奇的行為,在裡面都成一種資源牢牢控制在別人手上。

3.放風

條例是這麼寫的:拘留所應當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組織被拘留人開展適當的文體活動。

拘留所應當保證被拘留人每日不少於2小時的拘室外活動時間。

但是,條例是由人來執行的,一切看幹部的心情,一天可以看到天空的時間在30-40分鐘。

4.釋放

以晚間24:00為界,0點前辦完手續算當天,0點過後算第二天,假設23:59被拘辦完手續,拘留期一天的話,原則上24:00就可以放出來,就看幹部的心情。一般要在第二天點完名,9:00至10:00才會放人。其實,24:00是可以放人的,比如你是明星、比如你拘留期內被叫去幹活(殺豬、種菜、搞衛生……)

5.物價

人只要活著,少不了生活。拘留所也一樣,被拘留後辦完手續第一件事應該是“上卡”,身上有現金的會打到一張IC卡上,一日三餐、熱水、打電話等等都是要錢的。免費的早餐是昨晚吃剩下的米飯煮成的稀飯,如果有味道永遠是一股餿味和陳米的黴味。免費的午晚餐永遠是陳米飯+水煮白菜、水煮青菜,偶爾可以飄兩塊豬皮。要想吃肉得加菜,1/3的肉菜(雞鴨魚肉)加2/3的青辣椒,可以賣25-30塊一勺(帶湯汁)。小賣部不能賣方便麵,其它物品大概是市場價格的3倍,所以被拘15天,花3-5千很正常。

6.牢頭

一般看守所才有真正的牢頭,拘留所人來人往時間太短,一般是關得久的人稱作“牢頭”。拘留分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3-20天不等,而司法拘留一個案子可以關30天(違反財產報告15天+拒執15天),幾個案子也可疊加;刑拘分兩種,一種直接送看守所,一種是先送拘留所,符合刑拘條件則轉看守所按第一種(37天判刑,證據不足則釋放)。

看守所的牢頭是打出來的,拘留所則不一定,一般住20-30人/籠配一個牢頭。牢頭控制著手下幾十號人大部分事情,比如煙、卡上的錢、碗裡的肉,講跑題了。拘留所沒有真正的牢頭!

7.辣椒水

“辣椒水”一般是催淚噴射劑,類似催淚彈的裝備,和電棍、飛毛腿是拘留所三大暴力工具。一般不輕易使用,除違反規定吸菸或者打架,銬起來打是必不可少的。

8.電話

在拘留所是可以打電話的,這不同於看守所,但要收費而且不菲。

綜合以上,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很重要,有自由的人不要衝動,一旦失去自由生命會重重寫上後悔兩字。


拘留所日記(Ⅰ):自由如此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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