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融所林建武深陷兌付風暴,想方設法收割所有出借人,涉嫌

揭開深圳e融所林建武犯罪分子背後的秘密
e融所林建武至始至終都在利用一切手段進行慢慢收割所有出借人的本息,事實如下:


1.選舉監委之前說選舉後能讓監委查賬或者監督清退組良退。
實際是堅決不給監委查賬,所有談判都沒有任何誠意。
2.無視監委和所有出借人反對,單向強制實施債轉收割方案,為避免林建武要承擔刑事責任,還必須要求申請債轉人免除他的一切責任。
3.債轉收割了申請人的本息後還收割所謂的高昂的提現手續費。清空申請人的所有數據避免起訴林建武。
4.臨時兌付3次,只有第一次把錢打入到每個出借人的江西銀行電子賬戶,剩下2次經銀行深度核實沒有打入到江西銀行電子賬戶內,那從專戶內取走的幾千萬資金去哪裡了?一切皆有可能!
5.提現還得必須同意e融所不平等協議(平臺可以隨意修改協議條款,無需出借人同意),否則無法提現;
6.單向強制實施債轉收割方案之前還說會提高兌付比例給沒有債轉的出借人。
實際卻是發佈2次兌付方案,4.20發佈的第二次方案比第一次還要少很多…換言之e融所林建武要變相合理合法收割所有出借人的本息。
7.從所蒐集的證據上表明e融所已經從信息中介異化為信用中介,但是深圳互金協會推出的良退指引適用於信息中介網貸機構。

所以e融所根本沒有權利和資格使用互金協會的良退指引,但是實際是e融所不僅使用了該指引,而且還想方設法惡意暗中修改其中的規則,所以很顯然e融所根本不想按照指引走,但又想拿指引做個擋箭牌,以此來更好的收割所有出借人的本息,以及向政府交代自己在推進良退。即便兌付方案沒有通過,也可以順其自然繼續拖。

e融所林建武深陷兌付風暴,想方設法收割所有出借人,涉嫌

e融所林建武深陷兌付風暴,想方設法收割所有出借人,涉嫌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樣的一個拿沒有法律規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強制力,並且可以隨意修改規則的良退指引做擋箭牌以及繼續做傷天害理事情和
e融所本身並沒有權利和資格使用該指引的平臺,
怎麼就沒有對其進行繩之以法呢?


e融所林建武深陷兌付風暴,想方設法收割所有出借人,涉嫌


事實證明深圳e融所犯了多項罪名:
e融所林建武違法e融所林建武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e融所林建武違法e融所林建武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e融所林建武違法e融所林建武違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區不管,找市,市不管,直接找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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