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分配制度对合作社经营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OLS回归结果表明,盈余分配制度对合作社经营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不同的盈余分配方式都能够促进合作社收入增加。其中,按交易量(额)返还盈余对合作社增收的促进作用最强,公平且有效率的盈余分配方式极大推动了合作社发展。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对上述结果进行验证,不同匹配方法的验证结果表明,二次返利对合作社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实验组二次返利的平均处理效应为0.60左右,Rosenbaum边界估计的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不可观测因素的异质性并未对估计结果产生影响。为彻底解决不可观测因素可能引起的估计偏误,本文进一步使用ESR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依旧表明二次返利能够显著提升合作社经营绩效。


盈余分配制度对合作社经营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本文从激励相容机制入手分析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发挥作用的主要路径。实证结果表明,首先,盈余分配制度提升了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增加了惠顾额。二次返利有利于吸引更多农户加入合作社,并能促进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其次,盈余分配制度稳定了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交易关系,分摊了合作社经营风险。二次返利能够促进合作社与农户及收购单位签订产品购销协议,且合作社与非社员之间的正式产品收购合同以及合作社与收购单位之间的产品销售协议在盈余分配制度促进合作社增收中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最后,盈余分配制度促进了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创新与产品市场深化。二次返利促进了合作社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及合作社品牌建设,这三方面同样在盈余分配制度促进合作社增收中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


盈余分配制度对合作社经营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二)政策启示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在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之际,为就进一步推动中国合作社发展,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启示。


第一,完善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建设,实行多途径、多形式的盈余分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强调按交易量(额)返还盈余,现实中,多种盈余分配方式共存,按股分红应用比例最高。本文建议合作社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盈余分配方式,或者多种分配方式结合使用,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社会效益。当然,从更长远发展角度,还是要通过对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等方式说明按交易量(额)返还的制度依据及其对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意义,鼓励合作社增加按交易量(额)返还的比例。


第二,强化合作社与农户利益联结,增强其带动能力。一是鼓励合作社通过生产资料统购降低农户投入成本,通过社会化服务解决经营难题,通过产品统销提升农户市场效益,通过强化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增强惠顾,进而实现“双赢”。二是鼓励合作社与农户建立正式契约关系,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强化要素与产品流通,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有机衔接。


第三,推动合作社生产经营创新,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引领生产经营创新,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产品市场深化。在质量兴农战略实施之际,合作社要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品牌建设,通过高质量农产品供应及品牌建设增加产品附加值,进而提升合作社经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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