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送钱、吃请,被涉黑组织拉拢后帮助其垄断市场

近日,雷山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涉黑“保护伞”案件。

经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龙某东、王某、王某锋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王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以送钱、吃请、送烟酒等方式拉拢、腐蚀,在接到该组织成员杨某某等人“报点”后,遵照该犯罪组织的安排,利用担任辅警的职权对拉煤销往黄平县旧州镇或途径旧州镇的煤车进行选择性执法,帮助王某某犯罪组织控制旧州燃煤运输行业,垄断了旧州镇燃煤销售市场,纵容该犯罪组织的发展壮大,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东、王某、王某锋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四个月,对龙某东、王某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并全部上缴国库。

判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送钱、吃请,被涉黑组织拉拢后帮助其垄断市场

该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服从判决。目前,该案已生效执行。

潇湘晨报综合贵州高院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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