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女子“隔夜酒駕”被罰1000元記12分

邯鄲一名女司機前晚與友人喝酒後,次日駕車上路被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民警查獲。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等待她的是罰款、扣分,暫扣六個月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4月11日凌晨,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叢臺三大隊民警在東柳大街與叢臺路交叉口附近執勤,當攔截到一輛號牌為冀DQXX93的白色私家車時,一名女司機搖窗接受檢查。民警要求對方出示證件,聞到其身上傳來一陣濃烈的酒氣。當即,民警要求該女子做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對方體內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據該女子講述,其姓趙,為邯鄲市叢臺區人,昨晚與朋友聚會喝酒至深夜,但第二天醒來,自己感覺很清醒,不妨礙開車,同時其認為時間尚早,路面上沒有檢查,於是抱著僥倖心理駕車上路。趙某提出對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有異議,於是民警將其帶至中隊再次進行了檢測,看著相同的數值,趙某啞口無言。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趙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做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源邯鄲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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