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小三”闖入家中要將妻子帶走 男子不堪受辱將其捅死


28歲遼寧鞍山岫巖男子湯某在認識女子唐靜(化名)之後,很快和唐靜發展成了情人關係。此後唐靜的丈夫楊某發現此事,唐靜於是向湯某提出分手。可是湯某不同意,多次威脅徐還要綁架其女兒,後來更發展到闖入唐靜家中,辱罵推搡唐靜的丈夫楊某,逼迫要將唐靜帶走。不堪其辱的楊某奮起反抗,用殺豬刀連續數刀捅死湯某。2020年4月從法院獲悉,楊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8歲的湯某是遼寧鞍山岫巖人。其與女子唐靜家在一個農村小隊。唐靜嫁給了當地男子楊某,兩人還有個女兒。但是從2017年3月兩人開始發展成為情人關係。

2018年5月,唐靜丈夫楊某發現了此事,他要求妻子和湯某斷絕關係,唐靜也答應了,但她向湯某提出斷絕關係後,遭到湯某拒絕。無奈的唐靜只好更換電話號碼,和湯某斷絕往來三個多月。

但是湯某一直糾纏唐靜,他通過各種途徑找到了唐靜的電話號碼,繼續打電話要求和她發生性關係,還威脅唐靜如果不同意,就要綁架她和楊某的女兒,還要直接找楊某,逼迫楊某和唐靜離婚。此後湯某還多次給唐靜的父母打電話,讓他們同意自己和唐靜共同生活。唐靜稱,在這些壓力下,自己擔心湯某性格偏激,怕其作出過激舉動,於是同意和湯某恢復情人關係。

“但是湯某要求我和楊某離婚我沒同意。”唐靜稱,這是因為自己和楊某感情基礎很好,還有個女兒。然而唐靜的這一最後堅持令湯某很不滿意。2019年春節後,大年初四,湯某給唐靜打電話,讓其出來約會。還表示如果唐靜不出門見他,就要到家中找她,還要和楊某談讓其與唐靜離婚。唐靜沒有同意,將湯某拉進了通訊黑名單。次日,湯某又給唐靜母親打電話,被掛斷。“當時湯某威脅我,如果楊某不和我離婚,就要殺了楊某。”唐靜在案發後說。

2019年2月15日晚上,唐靜帶孩子外出打撲克,其丈夫楊某一個人在家,湯某則多次給楊某打電話要求到家中“談談”。當晚9點多,湯某來到楊某家中,因為沒有看到唐靜,於是讓楊某把唐靜交出來。逼迫兩人離婚,還說當晚就要把唐靜帶走。

“當時湯某站在我家裡罵我,說必須要把我媳婦領走,還說唐靜是他老婆,我不是個男人。”案發後楊某供述稱,湯某自己倒了一碗酒喝了,還將上衣脫掉扔在床上,自稱“今天晚上我敢來就什麼都不怕”。湯某還把自己手機裡唐靜的電話備註給楊某看,顯示為“嬌妻”。“湯某還用手指著我家的炕,說我不在家這裡都是他睡覺的地方。”42歲的楊某說,湯某還逼著自己一起喝酒,他不喝湯某就把酒碗砸在地上。他去清理時,湯某稱要將其整死,還抽打楊某的臉,用腳踢踹楊某。

楊某不堪受辱,和湯某爭吵起來,兩人相互撕扯。衝突中,楊某見對方人高馬大,自己打不過,於是跑到自家廚房拿起一把殺豬刀,連捅湯某面部、頸部數刀,導致湯某當場死亡。之後楊某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此案期間,楊某的辯護律師指出,楊某沒有殺人故意,只是防衛過當,而且湯某過錯明顯,建議法院對楊某從輕處罰。而死者湯某的父母則要求判處楊某死刑,同時索賠各項損失60餘萬元。

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楊某因不滿湯某與其妻子存在不正當性關係,切無法忍受湯某到其家中逼迫自己與妻子離婚,持械連續刺切湯某導致其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楊某持刀傷害湯某不屬於正當防衛,沒有防衛必要性。

而湯某在唐靜明確提出斷絕關係後,還不悔改併到楊某家中騷擾,逼迫楊某與唐靜離婚,其行為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楊某不堪受辱,因一時激憤喪失理智而持刀殺人,湯某的行為具有明顯過錯,可以對楊某從輕處罰。近日,法院一審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5年,賠償湯某家屬3.4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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