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一生通常分屬於兩種家庭:
1.原生家庭,既出生的家庭;
2.婚姻家庭,既結婚後成立家庭,個人經由婚姻關係而生育新的一代,與子女組成的家庭。
原生家庭指的是「一個人從小長大的家庭」,至少應該包括自己、父母與祖父母三代。在我們一生中對我們影響最早、最大、持續最久。
原生家庭對我們個人和婚姻關係最少有十四方面的影響:人生價值觀、金錢觀、自我形象、生活習慣、職業、信仰(信念的形成)、溝通模式、角色責任、解決衝突的方式、人格特質(性格、個性的養成)、交友、擇偶、婚姻觀及親子關係。
根據社會學習理論,在兒童早期階段,父母教養的態度以及行為是兒童觀察和模仿學習的對象,父母為兒童提供了榜樣。兒童在成年之後,會模仿學習兒童期父母的「榜樣」,教養自己的孩子。研究發現,無論是父母對子女的虐待、暴力的消極教養行為,還是支持、敏感性的積極教養行為,都存在代際傳遞。原生家庭作為個體成長的重要場所,其教養方式會塑造個體日後為人父母的教養參考架構。
有的人用盡半輩子的力氣去擺脫原生家庭在身上的負面影響,傷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