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 渝高法﹝2020﹞58号)》,根据该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全市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对居民有什么影响:
一、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时间效力范围
去年甚至前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诉讼时效以内的争议,只要目前一审庭审尚未终结,都可以适用。
二、地点范围:不限于在重庆境内发生,只要由重庆市范围内的法院受理均可适用;
三、赔偿项目范围: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