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周揚青與羅志祥分手的消息在網絡中傳得沸沸揚揚,一時間輿論四起,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這些輿情中有罵羅志祥“渣男”的,有對情侶分手感到遺憾的,也有對此幸災樂禍的,甚至還有人開始質疑愛情……
不過,這其中最有意思的是,有人以女性為題,談到女性自愛,說什麼女性要先學會自愛,遇到渣男,要懂得明哲保身、全身而退什麼的……這種言論看似是一種“女權”,但在無形中卻弱化了女性在戀愛中的地位……
———注:下文與周無關,請勿斷章取義———
01
我想說的是,戀愛本來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戀愛是男女相互間的追逐和吸引,是一場你情我願的遊戲。戀愛總要有一方先主動付出,這也就決定了戀愛不是一場公平的遊戲。
周與羅的戀愛關係決定了他們不可能長久,維繫兩人之間感情(不如說是男女關係)的不是所謂的“真愛”,而只是一種廉價的激情。激情隨時都有,尤其在兩性關係中更為常見,可我們總誤認為這種片刻的激情與歡娛是所謂的愛情。
於是,在情侶(指所有情侶)分手之後,有些關於“女性應該學會自愛”的說法總是甚囂塵上。但其實,這跟自不自愛沒有半點關係。因為根本就沒有愛,那又何談自愛呢?再說,世界上有哪個人不愛自己呢?恐怕人人都愛自己勝過他人吧,這是顛撲不破的人性規律。
不過,回過頭來想想,我們通常所說的自愛其實是一種道德上的“自律”。女孩不自愛,其實就是不夠自律。這在男人身上也同樣如此。
亂搞男女關係,隨隨便便就跟人上床,為了某種短暫的快樂和滿足出賣身體,淪為慾望的奴隸,這是人不自愛的典型特徵。
這種不自愛的行為在心理學上講是一種本我滿足。什麼是本我?本我就是我們自己,只不過是負責慾望滿足的這部分。本我沒有意識,只知道滿足此時此刻最本能的需求,想做愛就做愛,想吃喝就吃喝,從不反思,從不抗拒。
我想,那些沉淪於完全物質化和紙醉金迷的生活的人,就是不自愛的人,換個角度考慮,他們只是被本我慾望給控制住了,沒有理性的思考可言。
人若是隻知道享樂,那就是不自愛了。
02
真正的自愛必須是有節制的,無論男女。感情剋制,行為理性,不驕不躁,不卑不亢。
說到感情剋制,我不禁想到如今網絡中那些整日被各大網紅嘴裡唸叨著的“瘋言瘋語”。在她們眼中,只有三樣東西:變美、戀愛和錢。叔本華說,生命是一團慾望,這可真的就是她們的寫照啊。
這難道不也是一種不自愛的行為嗎?把追求享樂當成人生的唯一目標,還整天說得如此理直氣壯。可怕的是,不少人還前赴後繼地為這種所謂的“人生理想”鼓吹附和。
若在20年前,一個女人或男人若不自愛,尚且不會對此大張旗鼓。
但今天,對於不自愛的人來說,身體只是用來攫取利益和通向享樂天堂的“工具”,就連精神也沒有一絲一毫的對自我的尊重,滿口汙言穢語,卻到處充滿著所謂“愛”的宣言。
那些整天嚷嚷著要戀愛戀愛的人。他們,真的懂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