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責他人的人,自己不一定就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

總有人在用別人的捐贈來說事,這個捐贈多,那個捐贈少,甚至說某人是被迫捐贈。一直以來,看到這類文字就在想,寫這類文字的人自己捐贈過多少,甚至捐贈過嗎?捐多少是別人的事,拿起筆來指責別人不如自己身體力行,別人身家千萬捐十元也比你紅口白牙只會指責他人的好。

捐贈是一種自發行為,是沒有索求地把有價值的東西給出來。可我們卻經常遇到“逼捐”,這也是漢語特有的新生詞彙。不知道那些指責別人捐款少的人內心是什麼樣子!別人自己的財物怎樣使用是人家的權利,你有什麼資格去指點別人的行為和“消費”?經常可以看到“某某捐的太少,抵制他”,感覺就如同小孩子掛在嘴邊上的“不和你玩了”一樣的可笑。

每個人只是自己世界裡的主角,是他人世界的觀眾,不要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揮斥方遒地指點他人江山。得道之人隱秘,欲求之人張揚。自己能為而不為卻要他人為之,內心的陰影有多重啊!

只想再有指責別人捐贈的時候,附上自己的捐贈證明,不知道大家同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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