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年将补贴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

交汇点讯 4月16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三年南京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全市技能劳动者在就业人员总量中的占比达28%以上,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劳动者中的占比达32%以上。

南京市人社局冯冰副局长介绍,“十五条”在内容上是对《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宁政办发〔2019〕53号)的贯彻落实,同时注重与创新名城建设、优化营商政策举措相衔接,特别对今年新的一号文件的具体落实。

南京市从扩大政府补贴培训供给、拓宽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提高职业补贴标准、优化职业培训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具有创新突破的政策举措和工作目标,力求做到政策最优、举措最实、服务最好,促进广大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和改善就业质量,发挥其在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中的主力军作用。主要有八个方面的特点: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突出企业培训主体地位

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新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前技能培训或以工代训。在全省首次提出支持我市“4+4+1”主导产业、相关地标产业和危化等各类企业自主开展不在培训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岗前技能培训,企业可自行制定培训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实施考核评价,培训后按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新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前技能培训或以工代训。在全省首次提出支持我市“4+4+1”主导产业、相关地标产业和危化等各类企业自主开展不在培训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岗前技能培训,企业可自行制定培训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实施考核评价,培训后按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的培训补贴。

聚焦援企增效,提升企业培训补贴标准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培训补贴力度,让“获得感”来的实实在在。例如: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企业发放的岗前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150元提高至3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经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初级工、中级工由人均补贴标准550元、700元分别提高至1000元、1500元,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纳入我市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由高级工扩大为涵盖初级工至高级技师的所有级别,且补贴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30%,高级技师最高可获得5200元培训补贴。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培训补贴力度,让“获得感”来的实实在在。例如: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企业发放的岗前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150元提高至3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经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初级工、中级工由人均补贴标准550元、700元分别提高至1000元、1500元,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纳入我市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由高级工扩大为涵盖初级工至高级技师的所有级别,且补贴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30%,高级技师最高可获得5200元培训补贴。

聚焦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技能培训

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将化工、电力、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首次纳入《南京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在全省范围率先联合发文统一补贴标准,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合格证的,给予每人400元培训补贴;对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每人800元培训补贴,且补贴标准全省最高。

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将化工、电力、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首次纳入《南京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在全省范围率先联合发文统一补贴标准,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合格证的,给予每人400元培训补贴;对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每人800元培训补贴,且补贴标准全省最高。

聚焦重点群体,提供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

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按《南京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标准》给予培训和鉴定补贴;取消见习对象户籍限制,提高见习生活费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或创业见习,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费补贴由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414元)提高至80%(1616元)。

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按《南京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标准》给予培训和鉴定补贴;取消见习对象户籍限制,提高见习生活费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或创业见习,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费补贴由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414元)提高至80%(1616元)。

聚焦培训需求,放宽补贴范围和条件

符合条件的在宁常住或求职就业劳动者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由每年享受1次培训补贴调整为不超过3次;将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类、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类等职业(工种)全部纳入我市政府职业培训补贴目录,我市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由2019年的66个扩大至708个,增加了近10倍。2019年劳动者取得相关培训证书但未领取补贴的可于2020年10月15日前补领。

符合条件的在宁常住或求职就业劳动者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由每年享受1次培训补贴调整为不超过3次;将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类、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类等职业(工种)全部纳入我市政府职业培训补贴目录,我市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由2019年的66个扩大至708个,增加了近10倍。2019年劳动者取得相关培训证书但未领取补贴的可于2020年10月15日前补领。

聚焦市场主体,扩大政府补贴培训供给

充分调动企业、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主体的积极性,调整政府补贴培训机构产生方式,建立“自愿申报、区级审核、市级备案、协议管理”机制,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注册地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报市级备案后,编入当年培训机构目录,可面向全市开展培训。

充分调动企业、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主体的积极性,调整政府补贴培训机构产生方式,建立“自愿申报、区级审核、市级备案、协议管理”机制,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注册地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报市级备案后,编入当年培训机构目录,可面向全市开展培训。

聚焦互联网+,提供“一站式”培训服务

推进职业培训从“线下”向“线上”的升级,企业职工、重点就业群体等对象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培训补贴同线下补贴标准一致;强化职业培训信息化建设,建立劳动者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完善培训实名制管理,劳动者通过“我的南京”APP、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可享受培训报名、学习、补贴申领等“一站式”服务,不见面办理服务全省领先。

推进职业培训从“线下”向“线上”的升级,企业职工、重点就业群体等对象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培训补贴同线下补贴标准一致;强化职业培训信息化建设,建立劳动者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完善培训实名制管理,劳动者通过“我的南京”APP、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可享受培训报名、学习、补贴申领等“一站式”服务,不见面办理服务全省领先。

聚焦产业发展,建立培训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围绕我市“4+4+1”主导产业、相关地标产业以及市场紧缺的家政、养老服务等开展项目制(特色)培训,项目开班备案后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根据学徒培训层次,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8000元培训补贴;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实施《南京市企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成效显著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相信“十五条”的出台一定会让政府补贴培训的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劳动者。 交汇点记者 管鹏飞

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围绕我市“4+4+1”主导产业、相关地标产业以及市场紧缺的家政、养老服务等开展项目制(特色)培训,项目开班备案后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根据学徒培训层次,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8000元培训补贴;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实施《南京市企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成效显著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相信“十五条”的出台一定会让政府补贴培训的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劳动者。 交汇点记者 管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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