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请命”要不要分对象?

有个成语叫“为民请命”。

“为民请命”要不要分对象?

请命:请示保全生命。泛指有相当地位的人代表百姓向当权者陈述困难,提出要求。(出处《史记·淮阴侯列传》)

“为民请命”要不要分对象?

而我以为,其实所谓的“民”,在“民”的品性与品质上不分朝代,都是应当分出三六九等的;所有的“民”都混杂交合在一起,其实就是乌合之众;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民”,说白了就是一堆堆的垃圾。为民请命者若是不擦亮自己的眼睛,不分青红皂白,稀里糊涂地为所有的“民”一概都冒死请命,实在是不值得,也是可悲哀的!这方面,历史上已有过无数令人唏嘘的经验教训,其中最为人所孰知的恐怕就是“人血馒头”了吧!

“为民请命”要不要分对象?

很多垃圾一样的“民”正符合“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流行俗语。对这类像垃圾一样的“民”,为民请命者再如何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也都是在做无用功!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其视而不见,任其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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