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召家長捐贈物資,過在主體錯位

廣東湛江市麻章第二小學的一些學生家長最近遇到一件事情,孩子的班主任老師在家長群裡發了一則《社會捐贈倡議書》,還有一條關於號召家長捐贈物資的通知,以“接龍”的形式呼籲學生家長為學校捐贈口罩等防疫物資。(4月20日 中國新聞網)

對於發動社會捐贈的初衷,《倡議書》上講得非常清楚,“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備”。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保障校園師生安全,做好開學前的積極準備,儲備防疫物資如口罩、消毒液以及防護服,是各級學校的主體責任,也是最基本的前提條件。當下防疫物資總體上尚不寬裕,通過自購方式解決的同時,倡導社會捐贈無可厚非,但若對象為學生家長此類特殊群體,這樣的募捐行為顯然不妥。

學校需要儲備防疫物資,家長的負擔同樣不輕。學生進入校園,“佩戴口罩”是最基本的要求。按照每天2個口罩基本用量,每個家庭都有不小的採購壓力。如果學校購置都存在困難,家長的情況也好不了多少。學校的本意,是通過群策群力的辦法來解決問題,不過絕大多數人並沒有特殊的渠道,或者更加便捷的方式。學校具有身份優勢,擁有更多的信息渠道,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對絕大多數家長挑戰更大。

學校以倡議的方式讓家長“自願”,並沒有強加於人,但在具體方式上則存在極大的爭議,一方面,基於家校在地位上的差距,以及教與學的利益關聯,學校的任何倡導都會獲得積極的回應。家長們所擔心和考慮的是,孩子在學校接受教育,是否受到公平的對待,其間有很重要的考量。教育公平很難真正實現,會受到其他各種利益因素的左右。家長要給孩子創造一個更有利的教育環境,獲得更多的教育資源的傾斜,避免受到不公正的對待,投鼠忌器之際會努力投其所好。

另一方面,利用“接龍”的方式,達到了攀比與裹挾的效果。“接龍”可以作為意願度調查的一種手段,但同時也會產生極強的輿論效應,對每個家長形成了極強的心理暗示。捐贈之後心安理得,沒有捐贈且沒有上名單的家長,自然會浮想聯翩。同時,學校為了公開透明的需要,把捐贈情況對外公示,也達到了“捐與不捐”的實質性展示,自願也就演變成了“軟強制”。

以自願為名的強制,在教育領域並不鮮見。比如在購置教輔方面,教育部等部委明確規定:嚴禁將教輔材料納入《教學用書目錄》、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一些地方則以“目錄”或“指南”的方式,把“硬規定”變成“軟介紹”。其他如在組織學生遊學、購買校服等方面存在著類似的亂象。

號召家長捐贈物資,過在主體錯位,把學校自身解決的難題,轉嫁到每個家長的身上,外衣再光鮮,也掩蓋不了利益盤算的實質。即便要公示捐贈人員名單,何不搞個不記名的方式。畢竟有的時候,黑名單與紅名單只是一步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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