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每个学校配专家 校园疫情防控专业化

目前,盘锦部分年级已全面复学,随后各级各类学校也将陆续返校复学。为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盘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学校解决疫情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和难题。

开学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学校所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合教育部门对复学学校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导复学学校按要求设置临时观察室、隔离室,用于临时观察、隔离安置入校及晨、午、晚检出现发热、干咳、腹泻及结膜充血等症状的教职员工、学生使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复学学校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复学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为每个复学学校配备疾控和监督专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学校所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各司其职,各担其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学校疫情防控人员做好每日入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体温检测,了解学生或教职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立即相应就诊工作。发现疫情后立即向辖区医疗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健康管理,做好校内清洁消毒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学校所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报、公告等方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教育,张贴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勤通风等宣传标识,提醒防疫注意事项,增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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