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後對方還不還款,將承擔哪些後果?

古人有君子協定,就是對人品的一個充分信任。現如今很多人都不守信用,最典型的就是欠債不還的人,民間借貸中想要追回欠款,最強硬的合法手段就是起訴。但也有些人說,起訴是沒用的,因為法院判決書下來債務人不執行也是一紙空文。雖然說不是每個案件都能得到圓滿執行,但是通過這種手段來討債還是有必要的。下面和

四川履正律師一起來探討一下,法院判決後對方還不還款,將承擔哪些後果


法院判決後對方還不還款,將承擔哪些後果?


1、如果一個判決生效後,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是司法救濟的重要途徑,沒有強制力保障的判決只是一張廢紙,司法的權威得不到體現,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是法院必須受理也必須執行的。

法院判決後對方還不還款,將承擔哪些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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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判決生效後,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可以構成刑事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這就意味著,有義務執行判決、裁定的當事人以及對判決、裁定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某些個人,如果有執行能力,但採取消極或者積極的方式,拒絕履行執行義務,司法機關可以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責任。


3、對有金錢給付的判決,如果拒不執行,申請人執行人有權要求支付判決書確定的款項外,還可以要求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雙倍計算,當然,執行費用也由被執行人支付。


3、如果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被執行人也會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納入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失信、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進行信用懲戒。這就意味著,被執行人將無法申請貸款,無法參與招投標,無法申請政府資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收到極大限制。


如果真的遇見了對方耍賴不還錢的時候,我們千萬不要軟弱退讓,要及時報警求助才對。還要小心收藏好借條,這是我們追回債務最直接的證據。如果您還有別的法律問題,履正律所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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