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921,030.17 元;2019年度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732,556,711.46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9,398,894.63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利润-741,955,606.0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41,955,606.09元,本年底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394,397,381.5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净利润全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不分配和不转增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虽然盈利,但是根据《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要求,公司2019年末累计未分配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未作出现金分红的决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对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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