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七旬老人實名舉黑惡勢力

山西運城:七旬老人實名舉黑惡勢力

山西運城:七旬老人實名舉黑惡勢力

反映材料

反映原文如下:

欠債還錢,法院裁判,惡意不還,造謠涉黑有傘,手段卑劣。

我叫毋永平,男,1947年3月20日出生,漢族,住運城市鹽湖區。

2020年3月28日,視聯網資訊平臺發表了一篇標題為《毋昆峰留黨察看期間涉嫌黑傘遭人實名舉報――原運城市紀委副書記兄涉黑放 套路貸》的文章,在黨中央掃黑除惡的關鍵時期,這些人自以為網絡是黑惡勢力的法外之地,文章表面上是向公安部掃黑辦舉報,但卻利用不良小媒體平臺捏造事實,歪曲真相,通過有組織有預謀方式利用多人名義發佈信息,並在朋友圈轉發。這完全符合網絡黑惡勢力,特向各部門領導如實反映,並澄清網絡上惡意造謠的事實,希望依法調查,如反映虛假,我願承擔法律責任。

涉嫌網絡黑惡勢力的首要分子曹某,運城市匯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

積極參與網絡黑惡勢力人員:(1)王某,鹽湖區三路里墩張莊人(現因涉惡犯罪羈押於鹽湖區看守所),(2)保安隊長王某

以上人員主要涉嫌黑惡勢力的主要事實:

一、曹某為了躲避正常的民間借貸債務,在網絡上惡意詆譭,蓄意編造事實,營造一種無辜受害者身份,引發社會與論對我和我家人無端攻擊。

1、造謠我非法融資經營人民幣放高利貸業務。

2007年—2012年間,曹某的匯鑫房產公司分多次向天晟拍賣公司借款共計750萬元,有《借款合同》,有借據,利息也不超2.5分,曹某一直躲避不還款,2019年該借款糾紛經鹽湖區人民法院審理,曹某委託律師在法院主持下核對賬目確認,法院審理後作出(2019)晉0802民初4809號民事判決,曹某和公司均未上訴,該案進入執行。這完全是一起正常的民事借款糾紛。

但在網絡上卻編造我多年來以套路貸、威脅恐嚇的手段向曹某索要鉅額非法債務,惡意詆譭我非法融資經營人民幣放高利貸。

2、惡意造謠詆譭我女兒和弟弟,手段卑劣。

我女兒在鹽湖區法院上班,在這個案子中,我女兒未有任何參與,完全按法律程序進行,曹某也委託律師全程參與,一審判決後也未提出上訴,法院訴訟合法。其卻造謠詆譭我女兒,影響其正常工作。

我弟弟毋昆峰曾在運城紀檢委任職副書記,退休6年多。曹某和我之間借款,我弟弟從未參與過,卻被其指稱涉嫌黑傘。

欠債還錢,法院裁判,惡意不還,造謠涉黑有傘,手段卑劣。

3、催款時發生正常的小衝突,曹某方多人參與毆打,且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卻在網絡上惡意歪曲我暴力收貸。

網絡文章造謠稱:2019年7月9日,報案人毋某糾集多人跟蹤曹某,並在運城恆澤大酒店要強行拉曹某去他辦公室進行非法拘禁收貸,被拒絕後對曹某進行圍攻毆打長達一個小時。

實際情況是:曹某因為欠賬在2018年就一直躲著我,不見面,不接打電話,我在恆澤酒店吃飯時碰上問他錢什麼時候還,曹某口氣傲慢只說沒錢,氣憤中我有動手,但曹某讓司機叫來其保安隊長王某和其打手衝入酒店大打出手,東城派出所接到報案後及時出警,並對雙方人等都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我一個七十多歲的人,還是個有病之身,能有多大力氣?保安隊長王某在一旁拍照錄像,完全是有預謀的,他們領著數人毆打我司機致傷,整個過程在公安機關都有視頻為證。公安機關為了平息事態,對我和我司機進行了治安處罰,對曹某方四五個人均進行了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正常處理的治安事件,被其拍照發到網上,被描黑成"暴力收貸",究竟是誰在使用暴力?只要調取公安機關的證據和處理結果,事實會"昭然若揭"。

4、捏造、誇張、歪曲事實,在網絡上扮演受害者,欺騙群眾。

曹某在文中稱我們帶六七個人強佔匯鑫大廈樓房,該樓房曹某事先將房屋抵頂給我們,收房時我們這邊有三名女性工作人員參與,在當時遭遇曹某和王某等一干人惡意阻撓,當時我們還三次報警,公安接警記錄可以查詢。原本正常的清債行為,卻被惡意汙衊成六七名黑社會人員暴力強佔房子,完全是造謠無底線。

二、利用網絡製造社會輿論,帶偏社會評價,破壞正常網絡社會秩序。

1、假借王某兒子名義進行網絡控告。

王某兒子,跟隨其父親多年以發放高利貸為業,在曹某公司負責一些雜務。在網絡上卻以實名舉報人身份舉報我涉黑惡行為,完全是曹某指使、操縱。

2、假借解自立名義進行網絡控告。

我與解自立完全不相識,沒有任何交集。在曹某利用網絡舉報時,恰巧解自立也在網上舉報我,文章內容和王的舉報內容完全一致,且都是在"視聯網資訊平臺",舉報文中,解自立強調其身份是"2018年榮獲中宣部表彰的中國好人,山西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運城市見義勇為道德模範等榮譽",這不會是偶合,完全是有預謀的安排,惡意為之。

3、為了誹謗抹黑我和我家屬,利用多個自媒體平臺發佈造謠信息,並在網絡上號召不明群眾轉發,行為惡劣,性質嚴重。

曹某為了達到誹謗目的,利用新聞輿論人士,從3月28日在"視聯網資訊平臺"發佈後,又在"網易""運城實時資訊""運城本地資訊"等平臺多次發佈,曹某及其團伙完全熟知媒體網絡暴力套路,在網絡發文後,曹某夥同一干人"不約而同"在朋友圈連續不斷的頻頻推送該文章,鼓動他人轉發,目的就是形成網絡合力,將網絡秩序搞亂。

三、曹某和王某的劣跡。

曹某創辦匯鑫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身並無資金,在民間大肆進行詐騙騙取錢財,在明知借款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通過各種手段拉攏腐蝕一些領導幹部,使其當選人大代表,以達到保護他的目的和讓他更有利的進行詐騙。曹因涉案太多,不利於繼續行騙,2019年將匯鑫房地產公司轉讓給黑社會頭目王某,變更公司名稱為匯鑫通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變更公司法人為王某的親戚王某,但公司實際操控人仍是曹某。同時,曹某召集以王某為首的大量社會閒散人員,形成黑社會勢力,為其違法犯罪保駕護航。

曹某欠債不還,光鹽湖區法院的訴訟案件就有幾十起,曹某此人早已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名單。通過企業APP還可以查到曹某自身風險15條,關聯風險178條。足見其惡意賴賬,劣跡斑斑。

(1)曹某開發小區中慣犯"一房多賣、無房空賣、購房合同造假"詐騙錢財違法犯罪。

1、曹某開發的匯鑫大廈的17、18、19、20層在2014年11月1日賣給了山西天晟拍賣有限公司,當天房屋買賣合同已籤,房款已結清。但曹太平為斂財,又於2016年8月8日將匯鑫大廈17、18層又以"以租代售"形式賣給了孫某,每年收孫某租金413976元。曹某將匯鑫大廈17層重複賣給李光;17層的5號、6號房重複賣給李某,李某妻子楊某還因為向曹某索要自己的房子而被曹豢養的黑惡勢力欺辱,2020年4月15日還當街被曹某大打出手住院,此事楊某已向東城派出所報案。19層重複賣給馮某。更過分的是曹某為賴賬,於2019年3月21日以假合同的形式將19、20層開給了匯鑫通優房產公司的法人王某以混淆視聽。該19、20層已於2019年5月被法院查封。

2、匯鑫大廈的12、13、14層在2016年3月以"以租代售"形式賣給了孫某,每年向孫某收租金532700元。曹在2019年6月24日又重複將12層賣給南某;重複將12層的1206室重複賣給了文某;重複將13層的1306室賣給了王某;重複將1303和1305室賣給了王某;重複將1301和1302室賣給了屈某;重複將1308室賣給了趙某;重複將14層的1404和1408室賣給瞭解某。

3、曹某用欺詐手段騙取受害人錢款。他向山西天晟拍賣公司借款時出具的抵押物運城市河東東街195號(原運城市農機局)土地使用權證和宗地圖不符,是強湊在一起的,該土地使用權證和宗地圖是為詐騙天晟公司錢財而偽造的。

4、運城市紅旗東街157號是鹽化九廠和鹽湖區公房中心的資產,多年前租給了曹某使用,曹某卻用非法手段將該資產辦證(房屋所有權證持證人:曹某,房屋所有權證號0328174)辦到了自己名下非法佔有。更為惡劣的是曹某用這些偽造的證件做抵押借款實施詐騙,致使銀行和個人上當受損。

5、怡馨花園小區的房產,曹某揹著業主辦理了房產證,但他並沒有把房產證給業主,而是抵押給了合盛小額貸款公司騙取貸款。何某就是其中一位被騙的業主,更為惡劣的是曹某又將抵押的房產又一次作假,無房空賣給另外的受害人。還有的業主,雖然住在房裡,但實際上房子已被曹某抵押給他人,導致被債權人拿著抵押的他項權證和法院的裁判文書要求騰房,生活不堪其擾,向公安報案卻無果。據悉,曹某兒子在鹽湖區某單位上班,業主報案不予立案是否與曹某兒子阻撓有關?

(2)曹某在開發房地產期間偷稅漏稅,虛開稅務發票,多次遭人舉報。

1、曹在小區賣房時,收取買房人的大修基金和契稅不上交,私下佔用,佔用數額多達數百萬元。

2、曹某所建小區的門面房及商務大廈向外出租收取的租金從不向國家納稅。

以上幾項偷稅漏稅就高達千萬元之多。

(3)曹某和王某為首的黑惡勢力,為其違法犯罪保駕護航。

1、2018年5月,以曹某、王某為首人員帶領其黑社會成員開始騷擾匯鑫大廈的大量租戶,以暴力手段恐嚇、威脅租戶,把租戶圍困到曹太平辦公室進行非法拘禁,讓租戶把不屬於他的房屋租金打到他的帳戶上。

受害業主之一吳某

2、2018年8月14日,曹某開始威脅孫某(孫某在曹公司任副總經理兼售樓部負責人,孫某自己還成立了錦信煌物業公司,孫某給曹投資了1000餘萬元,後因利益衝突兩人不和),要求孫某合法開辦的錦信煌物業公司離場並將物業交接給他,孫某拒絕,曹就在微信中威脅要燒死孫某。2018年8月15日晚9時許,曹某、王某帶領十餘名黑惡打手,明目張膽的撬開孫某錦信煌物業公司辦公室房門,撬開保險櫃,盜取物業公司的全部工作資料,迫使孫某的錦信煌物業公司無法正常工作,陷入癱瘓狀態。2018年8月16日早8:30曹某、王某等十餘人又強行進入錦信煌物業辦公室,用強盜行為將錦信煌物業所有員工趕出辦公室,並慘無人道對女員工陳某進行毆打,造成其頭部受傷,住院治療,錦信煌物業人員向東城派出所報警。後來曹某涉嫌還花錢找人幫忙在微信上對孫某進行人身攻擊,逼其交出錦信煌物業公司所有手續。

3、曹某2014年將匯鑫大廈17層整體賣給了山西天晟拍賣公司,2016年5月又重複將17層的5號、6號房賣給李某。2019年8月15日,李某妻子楊某向曹某索要自己的房子,被曹指使其豢養的黑惡勢力極盡欺辱,2020年4月15日下午5點左右,楊某在街上碰到曹某,就攔住曹問房子的事,結果卻被曹當街大打出手,楊某被打傷,到醫院檢查,醫院讓住院,此事楊某已向東城派出所報案。

曹某勾結的黑惡勢力王某,與其兒子常年在社會上靠打、砸、恐嚇,放高利貸等危害社會,現王某本人已因涉嫌犯罪被關押,王某這樣的人被曹某用作保安隊長,其性質已不是正常的保安,而是為其黑惡勢力充當衝鋒陷陣的打手。

各位領導,我與曹某交往多年,關係熟稔,並無矛盾,就是因其借款不還,長期催要,曹卻一直避而不見,2019年7月在恆澤酒店吃飯時遇上,索要借款時生氣略有動手,但不僅遭其多人毆打我方人員,更引起其有組織的以"黑惡勢力"等汙名化的手段進行造謠、誹謗,以我女兒、我弟弟的公職人員身份編造"保護傘"。曹多次通過人表示只要不用還錢就不告了,在沒有達到目的的情況下,此次又通過網絡上集中地、不斷地發文章詆譭,點擊量已數十萬,這完全是有預謀有組織的網絡暴力犯罪,希望依法調查嚴厲打擊!(反映人:毋永平)

2020年4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