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公文寄送必須使用郵政EMS

2016年,賈友寶訴青島市黃島區政府行政複議不作為案中,青島市黃島區政府作出的行政的複議決定書,屬於國家機關公文,應當嚴格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途徑送達,但其違背郵政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採用順豐快遞方式送達政府關公文,明顯違背了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故

法院同時確認其以順豐方式郵寄行政複議延期通知書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的行為違法。

本案既從程序正義或程序審查上,確認了行政機關不能在法定期限作出行政行為,構成程序違法,也進一步確認了行政複議決定書等國家公文必須通過郵政專營企業合法的法定途徑進行送達的必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55條規定:“快遞企業不得經營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信件寄遞業務,不得寄遞國家機關公文”,這是法律的“紅線”!

你知道嗎?公文寄送必須使用郵政EMS


國家機關包括各級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國家機關公文”是國家機關基於公務活動而製作的具有特定文體和格式,並加蓋了國家機關公章的書面材料,它不僅指國家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和國家機關相互之間傳遞的正式公文,還包含因處理訴訟、行政複議、政務公開申請、舉報、申訴等活動製作的需要送達當事人的,均屬於國家公文。

為切實保障國家機關公文的通信安全、保障公眾及私人的信息安全,明確由寄遞企業的“國家隊”——中國郵政獨家承擔國家機關公文寄遞。

使用民營快遞寄遞國家機關公文

是違法的,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公文寄送必須使用郵政EMS



你知道嗎?公文寄送必須使用郵政EMS


根據《郵政法》規定:帶有郵政專用標誌的郵政車船和郵政工作人員進出港口、通過渡口時,應當優先放行;帶有郵政專用標誌的郵政車輛需要通過禁行路線或者禁止停車段停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核准通行、停車。郵政快遞的這一優先特權更有效的確保了郵件的及時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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