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需要什麼?

原始社會,生存環境險惡,人類要躲避野獸、獵殺動物才能生存活下來,在這漫長的過程中,形成了強大的趨利避害能力,並且刻進了人類的基因裡,關於人對利害的本能反應,現代科學家做了大量的實驗。

為什麼孩子或成人常做明顯“錯誤”的行為呢?明明那樣做對他是不利的、不好的,他自己也知道但還是會有那樣的行為呢?

因為他沒有絕對的自由,也沒有感受到充分的愛。他被幹預了、影響了,為了爭取自由的抗爭而“故意”在歧路上越走越遠。當有了充分的愛與自由以後,他自己會冷靜下來,趨利避害就開始正常發揮作用,他會基於當下的情況,選擇最有利的行為。充分的愛與自由還會喚醒一個人內心最強大的驅動力,這個力量喚醒了,他不但會有明確的方向,還會有追求目標的強大動力和找到充滿智慧的實現途徑。

那麼愛與自由哪裡來的呢?是別人給的嗎?

不是,是來自於自己,自己給自己充分的愛和自由,如自己本來的樣子接納自己、愛自己,不委屈自己、不勉強自己,堅定的維護自己的界限,堅定的保護自己珍愛的東西。

怎麼實現呢?答案就在生活中,從日常的生活中找答案,找到自己喜歡的飯菜,並且學會做,想什麼時候吃就什麼時候吃,或者某家餐廳的某道菜也行,想吃就去吃一頓,遇到不喜歡吃的,也不勉強自己等等。。。。認識自己、瞭解自己,充分的尊重自己,自尊者自愛,尊重自己、愛自己的人才有能力看到別人、尊重別人、愛別人。。。。才能給予別人充分的愛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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