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極限游泳館經營虧損,消費者預付款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據網友@祝妍妮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反映:“請政府把全民健身提上議事日程”。

尊敬的蓬安縣委書記好!我們一大群人因為肩頸腰椎有問題,加入游泳類健身,我於2019年9月份在蓬安極限恆溫游泳館續的卡,年費1800元,游泳館老闆在2020年元月1日忽然閉館轉讓,收了很多人的錢,至今未開。我們一幫酷愛游泳的人無奈,去營山游泳館交費,每天去營山游泳,花去很多時間和錢款,本著健康第一節約其它開支努力堅持。誠請政府介入健身經營,提倡全民健身,提高全民身體素質,個人認為,健康應該是任何建設的重中之重,政府扶持,健身經營才能持續。另,誠請相關部門督促懲罰蓬安極限恆溫游泳館的不負責行為,我們的時間要工作求生存,沒有精力去和那幾爺子打官司,謝謝縣委書記大人,我們很多人,非常喜歡健身,熱愛游泳,生命只有一次,無比珍惜謝謝。


蓬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回覆:

“祝妍妮”網民: 您好!您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給縣委書記的留言已收悉,現回覆如下: 經查,2020年1月3日15:09:50時,一位消費者用手機撥打12315電話請求解決爭議,部分消費者代表陸續到縣市場監管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現場投訴,我局會同縣消協接到投訴後,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工作導則》、《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12315平臺及時反饋辦結信息:蓬安縣極限恆溫游泳館由於經營虧損確實無法繼續經營下去,至於消費者退還預付款餘額的訴求,經營者明確拒絕調解,請依法訴訟,由法院判決。我局會同縣消協將持續關注,支持消費者採取訴訟等其他維權途徑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已將上述情況以電話的方式告知部分消費者代表。 依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投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二)法院、仲裁機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已經受理或者處理過同一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規定,您於2020年4月17日09:33時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留言《請政府把全民健身提上議事日程》的政務建言,我局不予受理。請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如果和解或調解不成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感謝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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