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年代那些離婚的女人

司法研究院的數據表示,2016-2017兩年的時間,女性提出離婚的比例達到73%之多。

而在經濟落後的七八十年代,敢提離婚的女人不多,在那個剛剛能填飽肚子的時候,女人離開家,離開男人基本沒有活路,許多底層婦女離婚後的命運,只能在時代的浪潮中隨波浮沉,坎坷起伏。

七八十年代那些離婚的女人


1,她一生都在尋找愛。

那個年代,農村女人一般不敢離婚,哪怕男人在外拈花惹草,甚至遭受家暴,也要忍氣吞聲過下去。

外婆家那個閉塞的山村裡,卻有個女人在外嫁了四次,跟不同男人生了四個兒子,第二個兒子過繼給了自己破腳的光棍弟弟。

她兒子長得高大帥氣,我記事起他已快成年,而他四五十歲的媽還在外面跟別的男人四處漂泊。

她很少回孃家看望兒子,因為在鄉親們眼裡她是個傷風敗俗的女人,親弟弟和兒子也對她很冷漠。

聽說她離婚的原因就是性格比較要強,卻沒有遇到可以包容她的男人,偏偏她就是不能將就。

在她兒子結婚生下第三個孩子的時候,小兩口帶不過來,年過半百的她自告奮勇回來帶孫子,並帶回來一個跟她年齡相仿男人,不知道是第幾任男友,老兩口沒有孩子,想借此機會到兒子身邊度過餘生。

七八十年代那些離婚的女人

兒子沒有拒絕,舅舅跛腳行動不便幫不上什麼忙,畢竟這也是自己母親。

一家人其樂融融度過了一段天倫之樂的時光,她每天幫兒媳帶孩子做飯,帶回來的那個男人也每天扛著犁鋤幫兒子幹活。

然而,世俗的眼光還是容不下這特殊的一家人,背後經常指桑罵槐,讓好面子的脾氣火爆的弟弟把氣撒到了女人身上,其實弟弟也擔心她一家人團聚,為自己顯得多餘而頗為焦慮。

某個傍晚,姐弟倆大吵一架之後,他們被趕出家門,她的男人還剛從田裡上來,卷著泥腿衣服都沒來得及換下,兒子默不作聲,老兩口身無分文,提著一袋自己挖的泥鰍,扛著包袱走了。

那時候我還很小,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只看到他們夕陽下遠去的背影顯得孤苦無依。

後來再也沒有見過她,也沒有聽說過任何她的消息,童年的歲月每天在嬉戲中度過,對成年人的疾苦一無所知。

現在想來,那個年代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旦進入婚姻,除了相夫教子,勤儉持家,女人沒有其他的活法。

就像電影《驢得水》裡的張一曼,善良率真,追求性,追求愛情,卻與現實格格不入,最終被毀滅。那是沒有自由和自我的年代,每個女人都只能循規蹈矩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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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她為了生活出賣了自己。

鄰居家有個漂亮的女兒,小時候我記得她不僅好看脾氣還特別溫柔,不像其他阿姨一樣兇巴巴的。我上學之後她嫁人了,她的對象白白淨淨很斯文,家庭條件也很好。

她出嫁的那天,琳琅滿目的嫁妝堆滿了院子,女人們都羨慕她嫁了好老公。

結婚後三年抱倆,兩個大胖小子,大家都感嘆她命好,肚皮爭氣。

好景不長,她老公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還懷上了孩子,要跟她離婚。她終日以淚洗面,在公婆的支持下,離婚後爭來了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還是跟原來一樣跟老人住在一起,老公搬了出去。

她沒再找,因為再婚帶不走孩子。家裡開支越來越大,她收入很低,根本養活不了一家老小。

七八十年代那些離婚的女人


後來在一些女人的閒言碎語中,聽說她在縣城的火車站附近攬客,那樣美麗而文靜的一個女人,為了生活終於出賣了自己。

再見到她的時候,她還是當初溫柔大方的樣子,說話輕言細語,一點也不像別人議論的那個齷齪不堪的女人。

再後來,我聽說她帶著幾個女人開了按摩店,有些熟悉的男街坊去光顧生意,回來談論眉飛色舞,唾沫橫飛,但是她已經很有錢了,供兩個兒子讀完了大學。

那年代的女人離婚之後,走投無路做皮肉生意的不少,為了照顧孩子,也不敢走得太遠,所以碰到熟人就無處遁形,估計她後來是豁出去了。

就如《白鹿原》裡的田小娥,在失去依靠之後,為生活所逼,不得不向身邊的男權妥協,身體是她唯一的資本。

對這種女人恨不起來,心裡更多的是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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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些女人只能聽天由命。

一個員工跟我講了她媽媽的故事。

在八十年代末的四川,她媽媽生下她和弟弟,家庭條件也還過得去,由於她爸爸酗酒之後經常打人,所以在她五歲的時候,她媽帶著她逃離了家鄉,投奔了在廈門打拼的舅舅。

剛開始在廈門落腳的時候,全靠舅舅接濟,帶著孩子的媽媽根本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只能打一些零工維持生計,支撐不下去的時候,媽媽摟著她流淚,差點要回到四川去。

後來有人給媽媽介紹了一個廈門本地的單身男人,雖然比她大了十幾歲,但是有手藝能賺錢養家,關鍵人比較老實,不會打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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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就這樣帶著她嫁給了這個木訥的叔叔,幾年後生下小弟弟,叔叔對她媽媽也比較好,只讓她在家帶孩子。生活的巨大變化讓青春期的她變得叛逆,她早戀愛上了社會上的混混,男朋友犯事進了監獄,她等了他好幾年出來,然後結婚隨他到了江西。好在老公婚後改邪歸正,務了正業,一家人生活得也還好。

去年四川的弟弟結婚,離家二十多年的媽媽得到消息,終於鼓起勇氣想回去,讓她跟老公陪著一起,媽媽還是害怕她爸動粗,因為當年突然偷偷跑出來,他曾跋涉千里尋她很多回。

二三十年壓抑的對兒子的思念,讓她決定冒險回去參加兒子的婚禮。

當年魯莽的親生父親也終於知道錯了,見到母女倆回去殷勤招待,甚至託人勸說她媽回去共同生活,他保證對她好好的。

時過境遷,一家人天各一方,再也不能一起生活了,數十年之後,還能和睦地相認,實屬一大幸事了。

這位媽媽,比當年很多遭遇家暴的女人們勇氣大多了,也有了相對較好的歸宿,但這一切原本都不是她能掌控的,她只管逃離了那個家,後面的一切似乎都是任憑命運的安排,沒有選擇。

七八十年代那些離婚的女人


#三木目之#說,經濟的迅速發展,給了很多女人獨立的資本,對愛情與婚姻有了更高的精神層面的追求,敢於對背叛及家暴說不,敢於追求靈魂的契合,這是新時代女性的驕傲。

我們同樣也不能像七八十年代那樣把生活的壓力都放在男人的身上,共同負擔,才能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從前車馬慢,一生只能愛一人”,依然是愛情和婚姻最理想的狀態,不管一起生活了多久,都要互相尊重和包容愛人。

如不能到老,也要似古書所述: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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