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新手一见“二套帐”就躲,就喜欢“一套帐”,这想法对吗?

会计新手一见“二套帐”就躲,就喜欢“一套帐”,这想法对吗?

看到这些不合规范的业务单就心烦

最近官方不仅发文规定了企业单位搞“两套帐”的法律责任,还规范了会计人上“黑名单”的具体条款。这可让我们会计同行们一个个心惊胆战,干工作如履薄冰,心情沉重。说实在话,我们会计人谁愿意干“做假帐”的破事,大的违法事情连躲都来不及。那些细小的、鸡毛蒜皮的、模凌两可的违规业务可能是难以回避的。

对于会计新手,这个问题不解决,恐怕是难过入职关,即便入职可能工作干得不顺利。在这里,本人从三个方面给会计新手们引导引导,减减压,让职业价值有更好的发挥。

第一,会计人不按帐套规则所做的财务数据体系,不需要承担“两套帐”责任。很多民营企业会计人负责内帐,把外帐打包给财务公司。这个财务内帐仅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建立一个与帐套不同且符合内部管理特征的财务数据体系,不能算作“内帐”。此外,“内帐”的概念从法律上还没有一个确定的说法,只是行业潜规则中的通俗叫法。当然,一个会计部门同时做完整的两套帐,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完整的两套帐有明显的偷税漏税嫌疑(不是直接判定为“偷税漏税”)。

第二,企业单位只做一套帐,并不等于没有造假的责任。现在的国营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以及管理规范的规模民营企业虽然只有“一套帐”。但“一套帐”里的水份有多少,也许会计人都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绝大多数都是经过法定程序审计后发现“一套帐”内违法业务或会计违法处理的情形。这时“一套帐”里的会计造假,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需要补充的是,法定的“会计造假”不等于业务过程未定形的不合规,也不等于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法或税法的规范,而是通过官方法定审计后确认的“造假”行为。那些在前期经过筹划规避的或在全面业务中有其它“未经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并不是法定的“会计造假”。会计新人不要见“假”就怕,更不要见到业务形式与会计法或税法不一致就躲得老远。

第三,单独做内帐或外帐,可能是会计新手入职的最好方式。一个企业的业务,在现实社会里,有多少业务形式能够满足会计法和税法的要求,不是法规制定者所能控制的;再加上企业主的财务要求和业务环节的各项诉求,到会计人手里财务资料按规范标准来衡量可能问题不断。会计新人,没有实操经验,也没有筹划与操控业务的能力,若按一套帐的标准来做会计处理,可能把帐目数据整得面目全非,业务数据不准,税务部门通不过,企业管理者不满意,最后会计人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若会计新人只做内帐,不考虑业务的法定形式,以实际业务内容作为记帐依据,就简单得多;或做外帐只考虑业务的合法形式,也是相对简单。

在需要强调的是,会计新人能够在“一套帐”单位入职当然最好不过了,若入职的单位还在“两套帐”中运行,只要做好规避法律责任就行,以取得会计实际经验为主要目的,等有了处理“一套帐”的能力,再另谋单位也不迟。

总之,在我国的现阶段,会计行业的“两套帐”难以快速根除,它需要国家政策、社会经济运行规范的配合才能逐步减少“两套帐”的行业潜规则。中小民营企业在我国的经济中毕竟占大多数,不论从入职难度、经验的学习与掌握来看,建议会计新人不要盲目拒绝“两套帐”的企业单位,学会如何规避自已的法律责任就OK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