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聽聽值班律師怎麼說

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聽聽值班律師怎麼說

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聽聽值班律師怎麼說

在認罪認罰從寬案件的辦理中,值班律師是重要的參與者、推動者和見證者,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僅去年一年間,全國值班律師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萬件,參與認罪認罰案件近34萬件。

對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值班律師們有著深切的體會和獨到的見解。記者近日對北京市三位值班律師進行了專訪,聽聽他們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值班律師發揮作用的關鍵環節

值班律師、北京濟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丹剛辦理了一起認罪認罰案件。北京市某企業管理中心業務員陳小慧(化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今年7月2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事拘留,8月27日被取保候審,9月15日被移送朝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檢察機關審查,2017年至2018年間,陳小慧夥同郭某、周某(均已被起訴)等人,以北京市某企業管理中心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公開宣傳投資基金項目並承諾返本付息,與多名投資人簽訂《借款協議》和《居間服務協議》等,非法募集資金。陳小慧作為銷售業務員,參與非法募集資金300餘萬元。被拘留時,陳小慧哺乳期剛滿一年。到案後,陳小慧親屬代其退賠工作期間全部違法所得,同時也彌補了投資人部分損失。

張丹詳細地向陳小慧解釋了她涉嫌犯罪情況以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相關法律規定。鑑於陳小慧系從犯、自願退賠全部違法所得且認罪認罰,朝陽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其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我認罪!當時也不懂法律,現在才知道自己犯了這麼嚴重的錯誤。孩子還很小,非常感謝能給我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的機會。”在張丹的見證下,陳小慧當場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說起這段時間的經歷不禁流下了眼淚。

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聽聽值班律師怎麼說

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聽聽值班律師怎麼說

承辦檢察官在值班律師“值班登記簿”上簽字

“審查起訴階段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關鍵階段,也是值班律師發揮實質作用的關鍵環節。”張丹說。認罪認罰從寬案件中,值班律師不僅僅是作為見證人,在犯罪嫌疑人簽署具結書時在場,從刑事訴訟法規定和實踐來看,值班律師的職責是提供法律幫助。

為有效提升值班律師在認罪認罰案件中的參與度,2019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制定發佈了《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前不久又聯合印發《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對值班律師法律幫助的職責內容作出了進一步細化,包括告知認罪認罰的性質和法律後果,釋明從寬從重處罰的情節以及認罪認罰的從寬幅度,對檢察機關定罪、量刑建議提出意見等。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立法、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等層面,已構建認罪認罰案件值班律師實質性參與機制。

“認罪認罰和刑事速裁是一脈相承的。一個故意傷害的案件,訴訟流程走完可能需要七八個月的時間,如果具備認罪認罰的條件,就有可能會減少羈押可能性,也有利於維護嫌疑人自身權益。”值班律師、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律師肖瑩表示,從辯護人的角度來說,這也是一個有效辯護,對律師辦案是非常大的利好。

確定刑量刑建議

更有利於開展認罪認罰工作

陳小慧案件是一起嫌疑人認罪認罰後相對不起訴的案例,實踐中也有很多情況需要檢察官提出量刑建議。辦理該案的律師張丹告訴記者,這個案件案情比較簡單,當場就告訴嫌疑人可以不起訴。但當案件具有不確定性的時候,犯罪嫌疑人普遍希望對自己的量刑有明確的心理預期,對能判多少刑、罰金多少、能否緩刑等預判刑罰存在期待,確定刑量刑建議更能讓嫌疑人安心,減少上訴。

哪種量刑建議更有利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採訪中,三位值班律師一致認為,檢察官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更有利於被告人認罪認罰,有利於律師認罪認罰協商工作的開展,也便於庭審訴訟,法院居中裁判,提高效率。

“我們當然希望檢察機關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這樣對說服被告人認罪認罰必然有更好效果。”值班律師、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武維宇表示,如果沒有確定刑量刑建議,就沒有協商的基礎。在同樣的事實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如果量刑發生變化,怎麼說服被告人?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效力怎麼體現?這也是司法公信力的問題。

對於怎麼理解確定刑量刑建議的“確定”,武維宇認為,不必都具體到年月日。他介紹,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輕罪案件一般可以做到確定刑量刑建議。另外在朝陽區檢察院佔比較大的金融犯罪案件,隨著案件進展,隨時都有新情況出現,實踐中還存在起訴前一天,嫌疑人退回全部違法所得的情況。因此,必須客觀準確對待,在辦理此類較複雜疑難案件時,要區分情況,以確定刑量刑建議為原則、幅度量刑為例外來開展工作。

三位值班律師還表示,確定刑量刑建議除了滿足被告人期待外,還有助於充分發揮刑罰的教育矯治作用,鼓勵促使更多的行為人認罪服法,提升當事人對司法處理結果的接受度和認可度,減少上訴。

保障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

值班律師權利

司法實踐中,會不會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認知不足,沒充分理解此項制度的意義與價值,出現被迫認罪的情況?這也是不少值班律師擔心的問題。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也是檢察機關的責任。自願性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核心,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關乎這項制度能否更好實現。”肖瑩說。

記者在朝陽區檢察院接待大廳看到,有大屏幕在滾動播放檢察機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宣傳片。為保障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檢察機關也作出了很多努力。

今年5月,最高檢出臺了《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監督管理辦法》,對量刑協商程序進一步予以細化,對量刑建議說理提出明確要求,要求檢察機關對量刑問題與辯方溝通協商過程製作筆錄並附卷,通過全程留痕的方式確保認罪認罰的自願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要求檢察官充分聽取律師意見,對被告人和辯護人的意見進行充分論證說理,講明認罪認罰前後量刑建議的區別,使量刑成為控辯雙方充分協商的過程。

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檢察機關在認罪教育、量刑協商、簽署具結書等方面承擔了重要責任。那麼,在檢察環節如何保障值班律師依法執業權利?

“一般我們見到嫌疑人才知道案件情況,瞭解案情的時間短,一些比較複雜的案件可能還需要和檢察官溝通一下。”張丹告訴記者。武維宇、肖瑩也提出,目前還存在資源配比不協調、交流的時空條件不充分等問題,希望和檢察機關的溝通過程更加透明,更加有保障。

記者採訪瞭解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以來,檢察機關嚴格落實法律規定,努力為值班律師履職提供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截至今年9月,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在檢察機關設置法律援助工作站1760個,天津、重慶、雲南等地檢察機關實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蓋。檢察機關依法保障值班律師的會見權,賦予值班律師閱卷權,為派駐值班律師提供辦公便利。此外,檢察機關還致力於構建科學的量刑協商機制,依法聽取值班律師意見。聽取意見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控辯雙方就認罪認罰情況以及處罰建議進行平等溝通協商的過程。

當然,每一項新的制度都是在發展中完善。採訪最後,三位值班律師一致表示,對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要秉公正之心,持包容之態,凝聚各方智慧,形成合力共促落實。作為值班律師,要從自身出發加大對認罪認罰從寬工作的投入,全力以赴促進這項制度更好發展。(檢察日報 作者:閆晶晶 圖片:閆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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