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此话非但不假,而且大有学问

有句老话,叫做“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有人或许要问,乞丐不就是破衣烂衫、蓬头垢面、拄着棍儿、端着破碗、一脸穷相,见谁都点头哈腰,说些类似“大爷大妈行行好,可怜可怜小乞儿”这样的“专业术语”,最可怜最穷苦的人吗?

老话说“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此话非但不假,而且大有学问


错!大错特错!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乞丐是可怜的穷人,老实巴交,人畜无害。实则不然,真正的乞丐,远非你所见到的乞丐那般可怜,非但不可怜,反倒穷凶极恶,可谓丧尽天良之徒,当属乞儿也。

你要知道,人在肚子吃不饱的情况下,良心同样不饱。肚子不饱,自己遭罪;良心不饱,别人遭罪。历来拐带贩卖妇女儿童之事,多数都出自这些看似可怜的叫花子之手,将本来大好前途的男男女女,以采生折割的手段,残忍地将其变为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利用这些“怪物”的可怜之状,博取善良之人的同情施舍,得来的钱财供那些叫花子们吃香喝辣。纵观明清两朝,乃至民国时节的诸多记载,足见乞丐之毒,远胜蛇蝎。鉴于此,也更印证了管子那句“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是大有道理的。

老话说“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此话非但不假,而且大有学问


闲言少叙,书归正文。且听我说个民国初年,乞丐逞凶的真实故事。

根据记载,自大清乾隆年间,天津卫开始出现混混,混混多了,便拉帮结派,效法乞丐,建立“锅伙”。所谓锅伙,类似于山寨、帮派、大本营,混混的头目称之为寨主,乞丐的头目称之为团头。小锅伙三五十人,大锅伙成百上千,不说混混,只说乞丐,十个小乞丐归一个小团头来管,十个小团头又归一个大团头来管,最上面的一个,称之为总团头。这里面学问大了去了,要是细细讲来,没有几万十几万字,绝对讲不完。

只说清末民初之际,天津南门外有许多饭馆子,小至仅两三张小桌子的破烂“狗食馆儿”,大到南北大菜一应俱全的豪华酒楼,一应俱全。除了白道上明着要这些大大小小的馆子孝敬之外,乞丐也要“拿一份儿”。掌柜要按时按月孝敬团头,才不至于乞丐上门捣乱。久而久之,这就成了规矩,双方都遵从这个不成文的规矩,就可保着买卖太平无事。但偏偏就有那种不懂规矩的,那样一来也就只能等着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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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南方人,仗着一位日租界寓公关照,在南门外开了一家南菜馆,馆子三层高,装修豪华,挂满意大利七彩灯泡,一到天黑,彩灯闪烁,数他家最惹人眼球。这家馆子经营北方少见的南方大菜,顺带售卖汤面,但完全酒菜为主,面不过是名目罢了。

有在菜馆工作的当地人告诉他,应该提前托人孝敬团头和“大耍儿”。老板不听,说自己在日租界有朋友,又有“白帽衙门”和“红帽衙门”照应着,谁敢捣乱,让日本军警把谁抓到白帽衙门喂大狼狗。

买卖开了一个多月,客来客往,一切太平。某天中午,一个操着本地口音的中年胖子独自进到馆子中,挨着靠窗的一张桌子坐下。跑堂的伙计一瞧这位的穿着打扮很是普通,不像是什么有钱阔爷,便有些瞧不起这位客爷。到了跟前,问一共几位客爷,要吃什么大菜?

老话说“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此话非但不假,而且大有学问


胖子说,就他一人,只要一碗面。伙计立马不高兴了,没好气地说,来这里的食客都是在一起的,而且都用大菜,一个人来,恕不接待,只是吃面,一概不卖。

胖子一点儿都不气恼,笑呵呵问伙计,真就不接待啊?伙计压根就瞧不起他,请他到别家去吃面。胖子也没多说,起身离座,晃着大胖身子出门远去。

这天倒也没什么事情发生,转天中午,突然涌进来一百多号破衣烂衫的叫花子,把楼上楼下的桌子全部占满,有的打竹板、有的唱十不闲儿莲花落,有的用筷子敲碗,随口往地上吐粘痰,大声嚷着要吃面。本来想进店吃大菜的客爷,一见这般架势,也就全都不进去了。天津卫的老少爷们儿,都知道这家馆子的老板不开眼,一准儿得罪乞丐了。这仅仅是开头,就看老板会不会做人了。

老话说“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此话非但不假,而且大有学问


老板不在馆子中,有人找到他把事情一说,这位老板立即给日租界的朋友打电话。很快就有几位“副爷”(旧时天津人对军警的称呼)来到,驱散了乞丐之后,副爷让人告诉老板,最好破财消灾,他们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随叫随到。

副爷为嘛这样说,缘由是副爷跟团头一个鼻孔出气,官面上不好办的事儿,交给团头来办,团头让手下的叫花子们一准儿把事儿办好。说到底,都是自家人,自家人就必须向着自家人,要不然往后就不好办事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老板还是听不进去。结果第二天,更多的乞丐来到,照样嚷着要吃面。再找副爷,不好使了,副爷各种托辞,虽说派了两个过去,但也无济于事。乞丐太多,根本赶不走。没辙,这家大饭馆只能给每个叫花子上了一碗面,叫花子随便扒拉几口,纷纷把面倒在地上,弄得楼上楼下,汤汤水水,根本没有下脚的地儿。这时候有人高叫一声“吃饱了,走人了”,上百号乞丐唱着莲花落乐乐呵呵地全都走了。

老话说“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此话非但不假,而且大有学问


转过天来,乞丐们没有再来,不仅仅是乞丐不来了,谁也不来了,因为这家馆子“臭了”。难不成就因为没有孝敬团头,名声就臭了?非也,不是名声臭了,是前前后后臭气熏天,甭管是墙上还是门窗上,就连七彩灯泡上,全被泼满臭不可闻的大粪汤子。都这样了,还不是“臭了”?

买卖到这份上,就已经干不成了,要么关张歇业,要么托人找到团头,不仅仅是孝敬,还要赔罪。好比一开始团头要你一千大洋的孝敬,这一来没有一万大洋绝不好使。你只要开张,他就有法折腾你。你要敢动用势力,他就敢把你老婆孩子绑了票。无论怎样,都是好人吃亏。

最终这件事儿托人摆平了,破费大价钱孝敬了团头不说,还要在最好的馆子中摆上丰盛酒宴,请这个锅伙中所有的乞丐大吃大喝一顿,再给每个乞丐一个小红包,这事儿才算了结。

老话说“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此话非但不假,而且大有学问


馆子洗刷干净,重新开张,但生意远不如以前,明明大厨和菜系没变化,但也勾不起客爷的食欲,一想到有脏兮兮的叫花子在座位上坐过,一想起满墙的大粪汤子,谁都觉着晦气,也就逐渐不再登门,买卖也就冷清了。

说到这里,您各位说一说,那句“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的老话,是不是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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