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桌|揭開“洛麗塔”迷思①:亨伯特·亨伯特必須去死

從N號房事件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案,層出不窮的未成年人性侵事件不斷地挑戰著人們的神經。然而群情激憤之下的公共討論往往難以做到充分和深入,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關於具體案件的“真相”的全貌幾乎不可能被瞭解,這不僅僅是因為新聞報道的不盡人意或當事人的有意隱瞞,還在於個體的真相存在於更廣闊的社會結構以及鮮少被提及的無意識層面;其次,值得尊敬的正義感很多時候會導向正確但是單一的闡釋,而當我們反覆談論施害者和受害者之間不平等的權力關係時,未成年人性侵案——或者說所有的性暴力——背後的複雜性就不可避免地被遮蔽了。

在關於未成年人性侵的有限討論中,有一種十分耐人尋味的現象,即對《洛麗塔》這個文本的反覆召喚。這種召喚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種誤讀,即將其作為被侵害的少女並不無辜的證明,“洛麗塔迷思”和納博科夫的這部文學經典同樣經久不衰。然而“戀童癖”題材的小說並不一定是“戀童癖小說”,納博科夫精心編織的小說世界細緻入微地描摹了男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的病態心理,反而有著道德教化的意義,而其中展示的不可能從現實案件中獲得的複雜性以及問世幾十年來累積的讀者反饋,恰好可能填補就事論事的公共討論所缺乏的豐富性。而臺灣作家林奕含根據自己未成年時被性侵的經歷寫成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更是給出了一個受害者視角的細膩、真誠、痛苦的文學文本。

文學不同於現實,卻可能成為進入現實深處的秘密通道。近年來性侵事件中每次“反轉”後的加害人視角,都是一支亨伯特的筆,不斷掀發圍觀者對“不完美受害人”的譴責。而如何看待房思琪們處於“黑暗大陸”中的慾望,她們在什麼意義上可以被視作慾望主體,也引起性別圈一次又一次的爭論。澎湃新聞邀請了納博科夫研究者馬凌、精神分析學者餘一文和長年關注性暴力和兒童性侵議題的撰稿人端木異,從文學倫理、女性慾望、法律建構等不同學科視角進行了一場圓桌對話,嘗試進入“洛麗塔迷思”的複雜語境。因篇幅較長分為三篇刊發。

在第一篇中,馬凌辨析了《洛麗塔》是否屬於色情文學的問題,講述了《洛麗塔》傳播史上的爭議,呈現了《洛麗塔》結構安排背後隱藏的作者道德評判,最後指出:“納博科夫值得被拯救,而亨伯特·亨伯特必須去死。”

圓桌|揭開“洛麗塔”迷思①:亨伯特·亨伯特必須去死

《洛麗塔》中文版書封。[美]納博科夫 著, 於曉丹 譯,江蘇文藝出版社,1989年6月。

澎湃新聞:輿論場在發生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時反覆重提《洛麗塔》文本,很多人把看成是一部戀童癖小說或者兒童色情文學,有觀點覺得這部小說在當代應該成為禁書,這些觀點是有問題的嗎?

馬凌:一般而言,文學總是比大眾激進,西方最早的史詩《伊利亞特》,就是始於海倫王后被帕里斯王子誘拐。從某種意義上說,一部西方文學史近乎於一部“姦夫淫婦”的歷史,對抗傳統、拓寬道德的邊界,是文學之所以成為文學的地方。當然,當局出於良風佳序的要求,在一定的歷史時期,會封禁一些不見容於主流觀念的文學作品。比如文藝復興時期的《十日談》和《巨人傳》長期位列教會的禁書目錄;1857年,福樓拜、波德萊爾等人因“違反公共道德”在法國被起訴;20世紀前期《查太萊夫人的情人》和《尤利西斯》也都曾經是禁書。而到了我們的時代,以上這些書都成了文學經典。不過,並不是每一本歷史上的“色情讀物”都能成為文學、特別是文學經典,經典的形成史告訴我們,衡量經典的標準,不是隻有一個“激進性”,一定還有別的東西,特別是要有“文學性”。

還需要指出的是,“禁”與“止”不是一回事兒,有許多“屢禁不止”的現象。以19世紀英國維多利亞時代來說,該時期盛行嚴苛的道德觀念,在女士面前提到“褲子”都是不可原諒的。令後世震驚的是,恰恰是保守的維多利亞人私下閱讀著最色情的地下出版物,偷偷售賣色情文學與圖片的小型文具店和雪茄店獲得暴利。在弗洛伊德看來,現代社會的特徵是“文化虛偽”,也就是高水平的道德標準迫使人們壓抑本能,於是就產生了神經官能症和人格畸形。文化史學家彼得·蓋伊在他的煌煌鉅著《感官的教育》中對此多有論述。很確定,維多利亞時代的倫敦必定存在現在意義上的戀童癖小說或者兒童色情文學,但是它屬於地下文學,很難進入一般大眾的視野。

如果我們區分“戀童癖”和“戀少女癖”的話,有“戀童癖”的作家我們可能知道的多一些,比如王爾德、以及二十世紀初期的毛姆和紀德,但是他們並沒有寫下以戀童癖為題材的作品,或者匿名寫了我們不知道。托馬斯·曼的《魂斷威尼斯 》,止於精神上對少年的迷戀,一向被認為題材敏感、但並不算戀童癖文學。“戀少女癖”則更隱蔽一點,過去西方早婚,僅就大家熟悉的作家和作品而言,但丁愛上9歲的貝阿特麗採、彼特拉克愛上12歲的勞拉、美女海倫12歲當上王后、《羅密歐與朱麗葉》裡的朱麗葉是14歲,26歲的愛倫·坡娶了13歲半的表妹弗吉尼亞。至於“戀少女癖文學”,也許是我孤陋寡聞,還真的沒見過。

在這個意義上,《洛麗塔》是迄今最重要的一部以“戀少女癖”為題材的長篇小說。它在文學上太成功了,特別是它經典的開頭: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洛麗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慾望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成了一個標籤,讓大眾一看到,就想起戀少女癖。重要的是,附著在“洛麗塔”這個標籤上的,是一個被美化的“深情款款”的男主人公,加一個被汙名化的“性早熟”少女,在不明就裡的大眾看來,這就成了問題。

我覺得,以戀少女癖為題材的文學,不等同於戀少女癖文學,《洛麗塔》也絕非兒童色情文學。題材敏感,但又不涉色情,這才是《洛麗塔》的過人之處。據說《洛麗塔》最初的讀者誤以為他們讀的是一本淫穢的書,以為讀下去會有越來越多的淫穢場面,而一旦讀了幾章發現什麼都沒有,莫名失望。

經典,就是那些知道應該去讀、卻遲遲不能翻開的書。《洛麗塔》被談論得多,被閱讀得少;被誤解得多,被理解的少。凡是不看全書、只接受上面那個標籤的,都是以訛傳訛。

圓桌|揭開“洛麗塔”迷思①:亨伯特·亨伯特必須去死

《洛麗塔》書封。法國奧林匹亞出版社1959年版。

澎湃新聞:圍繞《洛麗塔》的爭議事實上自其問世之初就開始了,納博科夫在後記《關於一本題名〈洛麗塔〉》也提到了書稿完成後被出版社以淫穢不道德等原因拒絕的經歷,《洛麗塔》上世紀80年代傳入中國的時候很多書商將其作為色情讀物來宣傳。

馬凌:在寫作過程中,納博科夫就動過燒燬未完成稿的念頭。1954年《洛麗塔》完成後,也曾想過不署真名。在美國,先後被四家出版社拒絕,一家建議把洛麗塔改成一個12歲的男孩;一家編輯看到188頁實在看不下去;一家說書中“沒有好人”;最後一家認為出版本書的話,社長會坐班房。納博科夫一度確信這部小說將永遠不會為世人所理解,於是決定將手稿付之一炬,幸虧在妻子薇拉的竭力阻攔下,才免於被扔進火爐燒為灰燼的命運。最終,他把手稿投給了法國的奧林匹亞出版社,而並不瞭解這家出版社的聲譽——它專門出版違禁的讀物,包括色情讀物,曾出版過亨利·米勒的《北迴歸線》。奧林匹亞出版社出版一套著名的綠色封皮的標準色情讀物,《洛麗塔》也是綠色封面,而且在巴黎出版時間已經是夏末,錯過了發行高峰期,因此出版後無聲無息達六個月。多虧格雷厄姆·格林慧眼識珠,對它褒獎有加,才使它廣受讚譽,被譽為1955年最佳小說之一。有意思的是,它雖然在法國出版,1957年又在法國成為禁書,到1959年解禁。《洛麗塔》1958年8月在美國出版,三週內便售出10萬本,堪比《飄》的盛況。1959年,英國修改《淫穢出版物法》,因此它也得以進入英國。

《洛麗塔》最早的中文譯本,應該是1964年臺灣皇冠版。大陸的譯介始於上世紀80年代,在1989年就有三個不同的譯本,灕江版,河北人民版和江蘇文藝版,我昔日看過的應該是於曉丹的版本。當時出版界比較混亂,除了正版還有盜版,“地攤文學”賣的就是準色情封皮,所以早期的《洛麗塔》往往是色情雜誌封面女郎的那個樣子,誠實地說,倒沒有突出“少女感”。在我印象中,我看過一組後現代文學經典,比如巴塞爾姆的《白雪公主》,都是這樣包裝後在地攤上賣的,估計大出讀者預期,笑。我們那個難以言喻的時代!

因為80年代中文世界比較開放,所以《洛麗塔》並沒有成為“禁書”,書商噱頭,所謂“全本”是指“註釋本”,正文裡沒有什麼可刪節的。印象裡它很早就經典化了,至少在90年代,南開大學的《外國文學史》增補章節,我寫了納博科夫和《洛麗塔》。因此,爭議發生在題材領域,文學領域是沒有爭議的。

澎湃新聞:如果認真閱讀《洛麗塔》,像納博科夫期待或者說苛責讀者做的那樣,會發現小說本身有著多重的視角(作者“裝扮”成寫序言的小約翰·雷博士)和複雜的結構。

馬凌:小說包含“序言”和“正文”兩部分。正文部分的基本故事情節我們都知道,37歲的亨伯特·亨伯特,為了接近12歲的洛麗塔,娶了洛麗塔的母親,當洛麗塔母親意外車禍死亡後,以繼父的名義帶著洛麗塔駕車周遊全美。此後,洛麗塔失蹤,亨伯特四處尋找,最後開槍打死了誘拐洛麗塔、同時也是第一個與洛麗塔發生關係的人:劇作家奎爾蒂。在獄中的56天裡,他寫下了《洛麗塔、或一個純潔的鰥夫的自白》。他堅信,自己的這部作品能使洛麗塔永遠活在後世人們的心中,這是他們二人能夠共享的惟一的不朽。

就像我們今日看電影,常常有幾分鐘,劇情發生整體的“反轉”乃至“再反轉”,《洛麗塔》也是如此,因此不能只看正文,還一定一定要看“序言”。“序言”部分的敘述者為小約翰·雷博士,他敘述了這本書的由來和自己的感想。從序言中讀者得知,這位博士曾經寫過一本獲獎圖書《感覺是否可靠?》,在書中討論了某些病態和性反常行為。大概是由於這一經歷,“亨伯特·亨伯特”的律師委託他來編輯這份手稿。他還透露,“亨伯特”已經在審判前幾天因心臟病突發死於獄中,一個月後“洛麗塔”死於難產。

從結構上看,安排一個序言是大有深意的。正文是主人公的聲音,是亨伯特的一面之詞,洛麗塔雖然是女主人公,但卻是“無言的”女主人公,是亨伯特任意解釋的對象。即便輕描淡寫,讀者還是可以瞭解:亨伯特是一位頻繁出入精神病院、經常處於崩潰邊緣的精神病人。但是他真的是瘋子嗎?結尾部分指出他先是被送進精神病院接受觀察,然後又被送進監獄,似乎是在暗示他的精神狀況並沒有問題。那麼關於洛麗塔的故事到底是一個瘋子的囈語、還是一個偽瘋子為逃避懲罰而進行的處心積慮的“脫罪設計”?這“不可靠的敘事者”為讀者設下了一個圈套。

我想,把《洛麗塔》正文理解為亨伯特的“脫罪設計”是可以的,如果房思琪的那個禽獸老師李國華會寫一篇小說,估計就是這樣的思路。這個脫罪設計包括四個主要方面:1.描寫自己的心靈陰影:13歲時,亨伯特狂熱地愛上了12歲的小姑娘阿娜貝爾,然而命運無常,未等他們偷嚐禁果,阿娜貝爾便死於傷寒。阿娜貝爾的死在亨伯特整個沉悶的青春歲月裡構成了一道無法清除的障礙,使得他在成年後養成了一種畸形病態的愛好——喜歡9至14歲之間的某一類小女孩。2.推脫自己精神狀況不佳,反覆出入精神病院。3.陳述自己深刻的、痴情的、負責的愛。4.將洛麗塔汙名化:是洛麗塔勾引了他,他甚至不是洛麗塔的第一個情人。

當然,這個故事還可以再反轉一次,還是在序言裡,編輯小約翰·雷博士本人似乎是研究病態和性反常行為的專家,他的專著《感覺是否可靠?》與正文部分的主題遙相呼應,博士呼籲不要將此書當成是色情文學,而要當成精神病學領域裡的經典病例。那麼這位博士是“可靠的敘述者”嗎?他的感覺是否可靠?會不會他才是真正的敘述者、也就是真正的亨伯特?最重要的是,他代表的是作家納博科夫的聲音嗎?在序言部分的結尾,博士道貌岸然地指出:“對於我們來說,比科學意義和文學價值更為重要的是這本書應當對嚴肅的讀者產生倫理學上的影響”。而眾所周知,納博科夫本人恰恰是反對“道德解讀”、強調文學價值的。所以這個序言是不是納博科夫的障眼法呢?

無論是哪個層面,序言的存在都有極深的結構意義,它提醒我們不要完全被正文裡亨伯特的敘事角度所欺騙。“作者意圖”的不斷後退和有意遮蔽,使得讀者要自行選擇看待亨伯特的態度:原諒他、理解他,還是譴責他、憎恨他。

澎湃新聞:《洛麗塔》其實是納博科夫對色情文學的戲仿?

馬凌:納博科夫不僅是作家,也是蝶類研究者,有一套“蝴蝶美學”。蝴蝶的“摹擬之謎”——藉助擬態躲避天敵的本領——是他非常感興趣的地方。他說:“當一隻蝴蝶不得不像一片樹葉時,不但一片樹葉的所有細部都被美麗地呈現出來,而且還慷慨奉送摹仿蛆蟲所鑽的洞孔的斑點。‘自然選擇' ,在達爾文式的意義上,無法解釋摹仿特徵與摹仿行為的奇蹟般的巧合 ,人們也無法訴諸‘生存競爭’的理論,在一種防衛器官被推至摹仿的精微、繁盛以及奢華的一個極點,遠遠超出了一種食肉動物的鑑賞力的時候,我在自然之中找到了我在藝術中尋求的非功利的快樂。兩者都是魔法的一種形式,兩者都是一個奧妙的巫術與欺騙的遊戲。”

納博科夫不關注“文以載道”,在他看來,文學就是一種欺騙的遊戲,作家好比魔法師,好比使用摹擬方法的蝴蝶,讀者像捕蝶人,要積極參與文本的解讀,通過對細節的反覆琢磨來識破偽裝、尋找答案。越是偉大的作品,越有高超的欺騙性。納博科夫的“戲仿”包括結構、母題、細節等多個層面。比如從結構上看,他的《王、後、傑克》是對《包法利夫人》的戲仿;《絕望》是對《罪與罰》的戲仿;《禮物》戲仿文學傳記;《微暗的火》戲仿文學批評;《阿達》戲仿百科全書;《洛麗塔》戲仿色情文學。又比如,亨伯特和奎爾蒂的關係有陀思妥耶夫斯基“雙重人格”式人物的影子,亨伯特的戀少女癖反諷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說,特別是整部作品的文體揶揄了懺悔錄、色情文學、公路文學、偵探小說等等。戲仿中套戲仿,為讀者設下了一重又一重陷阱。

1956年,納博科夫寫了一篇文章,《談談一部叫做〈洛麗塔〉的書》,現在往往收為《洛麗塔》後記。在此文中,他開頭就說:“鑑於我曾裝扮過《洛麗塔》書中撰寫序言的人物,即老於世故的約翰·雷這個角色,任何來自我的評論,都會讓人覺得——事實上是讓我覺得——這是裝扮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來討論他自己的書。不過,有幾點的確要加以討論,而且,自己出面說話的手法也可以使模仿和典型相融合。”

“模仿和典型”是把鑰匙,他在一開始就給讀者了,但是發現那是鑰匙的人不多。換言之,《後記》的整篇文章,同樣是給讀者制謎,因為納博科夫戲仿的是“本書作者”。

圓桌|揭開“洛麗塔”迷思①:亨伯特·亨伯特必須去死

1962年庫布里克版《洛麗塔》劇照。

澎湃新聞:納博科夫在後記中說這部小說毫無道德寓意,他所追求的是一種“美感的喜樂(aesthetic bliss)”,然而這種對於抽象的美的追求卻可能帶來對於具體的人的漠視。例如小說中亨伯特說自己瘋狂佔有的並不是她,而是他自己的創造物,這個想象出來的洛麗塔的幻象和她重疊在一起,真實的洛麗塔由此被遮蓋了,這種假美感之名的“殘酷”在很多或虛構或現實的事件中(如房思琪和林奕含的故事)都在反覆出現。

馬凌:後記中他的確指出:“我既不是說教小說的讀者,也不是說教小說的作者。……《洛麗塔》毫無道德寓意。在我看來,一部虛構的作品得以存在僅僅在於它向我們提供了我直截了當地稱之為審美快感的東西。” ——很多讀者都被這句話嚇到了,認為本書“不道德”。需要指出的,這篇文章裡的納博科夫是“裝作”本文作者的,有點擰巴,有些故作姿態,故作驚人之語。或者退一步而言,作者意圖的重點可能是戲仿的遊戲性,讀者反應的焦點則是主題的倫理性。

實際上,納博科夫的本人倫理傾向可以在1967年《巴黎評論》對他的採訪中看出來。採訪者赫伯特·戈爾德認為:“亨伯特儘管可笑,還是存有一種有持久力的感人的特質:一個被寵壞的藝術家的特質。” 納博科夫回答說:“我寧願這樣說:亨伯特·亨伯特是一個虛榮、殘忍的壞蛋,卻讓自己看上去很‘感人’。‘感人’這一術語在其真實的、淚如彩銥的意義上來說,只適用於我筆下那個可憐的小女孩。”

在同一篇訪談中,納博科夫還指出:“不是我深感亨伯特與洛麗塔的關係不道德,是亨伯特自己。他在乎。” 從精神分析的角度說,正是因為亨伯特自知不道德,又無法剋制強烈的慾望,才會不斷為自己找理由、找託詞、找行動的邏輯,甚至可能在心理上否認真實,甚至人格分裂以轉移自己的罪惡感。在小說中,亨伯特帶著洛麗塔沿著美國的高速公路,在一個個小旅店停留,長期無法定居,乃是因為他為自己行為的不道德感到不安和焦慮。第一個洛麗塔的誘姦者奎爾蒂,是他罪感的轉移對象,雖然他自己做的事與奎爾蒂差不多,他卻最終以養父的正義姿態殺死了奎爾蒂。亨伯特殺死奎爾蒂,也就是殺死自己,是自我懲罰。

為了倫理與正義,亨伯特·亨伯特必須去死。納博科夫在一生中不斷重述這個故事:一個成年男人被一個小女孩兒所吸引。在納博科夫1939年用俄語寫作的小說《魔法師》裡,男主人公娶了12歲女孩的母親,母親因病去世,男主人公圖謀不軌,在罪行被揭露後慌不擇路——或者有意自盡——被汽車撞死。在納博科夫最後一部未完成的小說《勞拉的原型》中,紅酒商人休伯特·赫·休伯特因為迷戀12歲的女孩弗洛拉,而娶了弗洛拉的母親,他誘惑弗洛拉未成,在電梯中因心臟病突發而死。“壞蛋”死亡,這是一個倫理立場。

不乏有好事者,對納博科夫本人的私生活大為好奇,懷疑他是否有戀少女癖。納博科夫16歲時愛上了15歲的瓦連京娜·葉夫根尼耶芙娜·舒利金娜,像所有的初戀,無疾而終。初戀情人形象是納博科夫《說吧,記憶》裡的“塔瑪拉”、以及第一部長篇《瑪申卡》的同名主人公,一個豐盈的、有韃靼人或切爾克斯人的血統的女孩,與《魔法師》、《洛麗塔》和《勞拉的原型》的輕盈骨感的“小仙女”完全不同。年輕時的納博科夫還曾與一位16歲少女訂婚,兩年後未婚妻的父親覺得納博科夫沒有前途,為此解除婚約。24歲時,納博科夫遇到21歲的猶太女子薇拉,兩年後二人結婚。儘管有一次重要的婚姻危機——38歲的納博科夫與一位31歲的女子有一段持續數月的婚外情,還有其他一些風流韻事,納博科夫與薇拉白頭偕老,是文壇上著名的佳話。《薇拉傳》記載,韋爾斯利學院的女生證實了一件事:“他的確喜歡年輕的女孩,但不是小女孩。”

澎湃新聞:《洛麗塔》的文學倫理也經常被討論,哲學家、倫理學家理查德·羅蒂曾專門撰文討論,如何看待《洛麗塔》的倫理影響?

馬凌:我覺得倫理學上的影響,在《洛麗塔》中包含三重意思:1.揭露文學可能產生欺騙,比如亨伯特的“懺悔錄”中存在自我美化和自我辯解。2.敘事倫理問題,小說敘事視角所致,可以讓“壞蛋”開口,亨伯特也是如此,有人性的弱點,沒有到十惡不赦的程度,也可以贏得一些同情。3.社會性反思,存在著洛麗塔這樣的悲劇,我們如何看待、如何處理?

敘事倫理不同於日常生活倫理,它開創了道德審判被懸置的疆域,當“壞蛋”成為主角,讓我們看到他的邏輯、他的情境、他的掙扎,是很有撼動力的。就像我們看黑幫電影可能會同情法外之徒一樣,許多小說家的作品藉助敘事角度,揭示人生與世界的不確定性,包括倫理道德標準的不確定性。哲學家理查德·羅蒂把小說視為反諷的藝術,反諷讓人難受或不安是因為它通過揭示世界的曖昧性而使我們失去確信。小說中的真理是隱藏的,是不說出來的,甚至是說不出來的。羅蒂又認為,當我們看到他人正在遭受侮辱和痛苦時,我們也會感同身受,就像我們也在遭受侮辱和痛苦一樣。移情和同情的實質是一樣的,當我們對受難者表示同情時,我們也重複著他們的感受。人類團結不能靠理論探討,而必須靠想像力,也就是把陌生人想像為與自己處境類似、休慼與共的人物,然後達成理解,走向寬容,這樣一來,文學藝術就儼然成了“道德變遷與進步的主要媒介”。

納博科夫在《洛麗塔·後記》裡承認,小說具有“秘密的脈絡、不易察覺的座標”,其中包括他“花了一個月時間”寫作的“卡思邊的理髮師”。在小說裡,這只是看似尋常的一段:

在卡思邊鎮上,一位很老的理髮師為我建了一個很一般的頭:他絮絮叨叨的談論著他打棒球的兒子,說到動情處,還噴出口水在我脖子上,而且隔一會兒就用我的包巾擦拭他的眼睛,或停下他那巨大的剪刀,去剪一些褪色的報紙;我真是心不在焉,以至於當他指著放在那些老舊灰色的洗髮液中間的一張照片時,我才驚訝的發現,原來那位留著鬍鬚的年輕棒球員已經去世三十年了。

在《偶然、反諷與團結》一書裡,羅蒂特別寫了《卡思邊的理髮師:納博科夫論殘酷》一章。指出亨伯特對於卡思邊的理髮師缺乏好奇心、缺乏共情能力。在羅蒂看來,追求美感喜樂的人可能會犯一種特殊的殘酷,“情感敏銳的人可能殺人,善於美感喜樂的人可能殘酷,詩人可能毫無憐憫之心。”亨伯特為了自己的“美感的喜樂”,殘酷地犧牲了洛麗塔的美好童年。儘管他寫了懺悔錄,並希望通過自己的寫作讓洛麗塔“活在後世人們的心中”,但是洛麗塔的現世生活,卻是永遠無法彌補了。所以,亨伯特是一個唯美主義的罪犯。但是,小心翼翼對“卡思邊的理髮師”這一細節進行設計的納博科夫,則肯定是有共情能力、且對冷酷有所提防的,羅蒂的這個神邏輯就這樣生成。簡單說,納博科夫必須被拯救,因為羅蒂的雄心之一是解決“公共的正義”與“私人的完美”這種由來已久的對立。他找到的是一個最低限度的統合,也就是把正義的社會看作容許所有公民都能按照自己的理想進行自我創造的社會,只要他們彼此不傷害對方、優勢者不佔用劣勢者維持自我基本生存和自我創造所需要的資源。如果納博科夫不殘酷,恰好就是羅蒂烏托邦裡的公民——自由主義的反諷主義者”(liberal ironist)。

所以,納博科夫值得被拯救,而亨伯特·亨伯特必須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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