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怎麼辦?

EvaLongoria


沒有籤勞動合同,沒交社保,那麼發生工傷相應費用都是由單位承擔的,所以單位很可能會想辦法規避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而你要做的是,注意收集你在該單位上班的證據,如工資發放記錄、打卡或考勤記錄、工作證等,以及你因工作受傷的證據。接下來,確認勞動關係,然後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經過仲裁獲得賠償。此類案件程序繁雜,具體收集哪類證據、如何為有證明力,可以詳細諮詢律師,也可以委託律師辦理。


律師飛小飛


[悠閒職說]觀點:員工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了工傷,不影響工傷認定的申請,用人單位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工傷醫療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出部份的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工傷費用及待遇全額由用人單位承擔。

一、員工發生工傷並不因未籤勞動合同而改變工傷的事實,不影響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員工發生工傷不因未籤勞動合同而改變工傷的事實,也不因用人單位是否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而改變工傷的待遇。因此,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間發生工傷等,均可由用人單位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申請認定的,員工本人或家屬或者工會,可在發生工傷的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相關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員工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需在一個月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材料為:工傷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工傷認定申請表、發生工傷的佐證證明、醫院的病歷單、疾病證明書及相關診斷證明等。如果單位拒絕申請工傷認定,也可由工傷員工本人、工會或家屬在員工發生工作的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三、員工發生工傷的相關待遇

員工發生工傷後,全部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貼、交通費、工傷期間的工資等均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或單位支付。出院後還可按工傷等級認定的規定申請工傷等級鑑定,如工傷等級鑑定在1-4級的,由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為5-6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員工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為7-10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 ,員工發生工傷時,待遇比照上迖規定 ,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

總結:員工發生工傷,工傷的認定和工傷的待遇不受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而改變。用人單位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基金,則工傷醫療、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等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如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基金,則員工工傷的所有費用和待遇均比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計算,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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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發生工傷怎麼辦?

為您解答。

要回答這個問題啊,我們先從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說起。

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有什麼關係?

我們來看一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這條規定告訴我們什麼信息呢?

勞動關係建立的標誌是用工,而不是簽訂勞動合同,換句話說就是,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沒有關係。也就是說,就算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有可能所在勞動關係。

怎麼判斷自己和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呢?

根據原來勞動部的規定,主要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判斷:

①主體適格。

首先是用人單位要適格,從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多數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都是具有用人資格的,所以這一點相對來說比較不重要;

其次是勞動者要適格,一般情況下,勞動者適格的標準是看他的年齡,年滿16週歲且未超過退休年齡的,都具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資格。

②有隸屬關係。

這個強調的是用人單位和員工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關注。主要表現在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並且從公司領取工資。

③勞動內容。

勞動提供的勞動內容必須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不能與公司的業務內容沒關聯。比如說,張三說自己和一家軟件開發公司有勞動關係,但當法官問他具體幹些什麼的時候,他卻說是插秧,八竿子打不著嘛。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提供哪些證據證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呢?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蒐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材料,用於證明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①工資支付憑證,比如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等;

②考勤記錄;

③社保繳交記錄;

④工作證、工作服;

⑤其他同事的證人證言;

⑥其他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結論

即使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有證據能夠證明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在發生工傷事故時,仍然可以獲得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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