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入職3天宣佈懷孕,休完產假就辭職,網友的評論扎心了

位來小獵(ID:weilaixiaolie),一個為年輕人免費找工作的平臺。

​老闆們說,他們最怕聽到的一句話就是

“報告老闆,新入職的女員工懷孕了”


女員工入職3天宣佈懷孕,休完產假就辭職,網友的評論扎心了

先前看過一則新聞,浙江一個公司的負責人張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他很鬱悶的事:

“員工入職三天就宣佈懷孕,孕期幾乎沒正常工作,產假結束後就遞了辭職信。”

孫小姐在招聘會上看到張先生公司招聘文員的信息,隨後來面試並順利通過。

面試時,孫小姐強調自己剛從廣東來寧波,並沒有結婚,短期也不打算結婚,隨後跟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當時還沒有面試不得詢問女員工婚育情況的規定)

可是,才入職三天,孫小姐就告訴主管自己懷孕了,要保胎休息。

懷孕期間,因為種種原因,經常請假。而公司照樣給其發工資,繳納社保,並派人在其產後去探望。

沒想到,產假一結束,孫小姐就打電話來說辭職不幹了。


女員工入職3天宣佈懷孕,休完產假就辭職,網友的評論扎心了

張先生說:“我們公司女員工多,各方面制度規範,對孕期女職工也是照顧有加。可是,像這樣‘隱孕’的員工真的挺讓我們受傷的。一年多時間裡,她幾乎沒有為公司創造勞動價值,單位卻要照發工資、照交社保。”

“如果她事先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我們還好接受些。後來才知道,她是在知道自己懷孕的前提下才入職的,希望能在孕產期拿到工資並使社保不斷檔。”

張先生鬱悶地說,隱孕入職的人多了,會影響其他女性在就業時得到公平待遇。

從事人力工作超過3年的Abigail表示,如果遇到類似上文的情況,企業需要為她付出的成本是10個月的社保、公積金單位部分和3個月的病假工資,對於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划算的。

普遍來說,人們會覺得懷孕後就很難努力工作,因為懷孕可能會影響身體健康。如果是新入職就懷孕,老闆就可能會不喜歡你。

員工最好是在自己服務最長的公司裡生孩子,這樣會體面一些。

關於此類的女性職場相關的提問,也引發了網友們的激烈討論,近千名網友分享了自己的觀點:

女員工入職3天宣佈懷孕,休完產假就辭職,網友的評論扎心了


01老闆喊話:你可以享受權利,但也要履行義務

@金湯湖畔人家的人:

我是一個小公司的小老闆,前年底招了個財務,月薪8K。

本來覺得這女同事蠻靠譜的,35歲,家裡有一個男孩10歲,誰知不到半年她懷孕了要生二胎,常請假小半天孕檢檢查,遲到早退,到預產期前兩個月說坐車不方便,要在家辦公,雖然我心裡有點不爽但還是答應了。

期間,她的工資還是整8K。但生完孩子快兩個月了,她還沒上班,說孩子沒人帶,這幾年要在家辦公,等孩子上幼兒園。

我說這樣不行,只能再找別的財務,她說換人可以,但把她143天產假的工資給發了。現在每個月我還要把公司將近五分之一的利潤按時打到她卡上。

@張珊54320517:

有個下屬來了七八個月,突然說自己懷孕六個月了。

作為主管找她談了談,說懷孕是好事兒,不應該瞞著公司。她理直氣壯地說,告不告訴是我的權利,現在懷孕做不了那麼多工作了。

第二天她沒來上班,反倒是老公和老媽來公司大鬧,說談話造成她心理負擔過大,先兆流產。

之後她也沒再來過,但是工資要求照拿,直到生完孩子一年後,法律上所有的利益都佔完了,一條短信辭職,甚至連面都沒露一下。

@天火Jetfire127779822:

之前做部門經理,手下4個男生,7個女生。某一年,7個女生突然全部懷孕,2~7個月。

工作沒法開展了,7個準媽媽,今天A產檢,明天B休假,後天C不舒服……坐在一起就聊育兒經、保胎經,辦公室裡放滿了婦嬰用品。

只能賠點錢,勸她們走人,生完孩子回來也不會好好幹活。


02孕媽很無奈

懷孕成為女性職業路上一道無法避免的坎:

綁定一家公司不跳槽?先生娃再跳槽?跳槽後懷孕被辭怎麼辦?升職懷孕怎麼辦?辭職養不起孩子怎麼辦?

@J-scenery:

新房剛裝修,又有大寶,經濟壓力大,決定不辭職,也沒跟任何人說,晚上該加班加班。好在一直穿得比較寬鬆,直到五六個月顯懷才瞞不住了。

領導比較好,儘量不安排我加班,我挺感動的,但還是自覺加班,一直上班上到生的頭天。

@King1538:

過了試用期才告訴老闆,後面就是各種加工作任務,幸好寶寶爭氣每次產檢都健康,頂著大肚子經常加班到7,8點回去。產假休了4個半月,期間一共收入2萬左右。

回去後依舊加班,那會一邊背奶一邊工作,不敢在工作中出岔子,雖然大家表面客客氣氣的,但背地裡沒少嘀咕說閒話。

好在我的直接主管人很nice,經常鼓勵和說一些理解我的話。

@花兒74617887 :

過了試用期懷孕,老公工資一般,真不想辭職,畢竟10個月上班有工資,還有3個月產假,還能報銷生育金,說我貪便宜也好,生活所迫沒辦法啊,懷上了也不可能打掉,上班總歸能補貼家用。

休了一個半月產假上班,等主管招到人,交接完才辭職。

除領導和孕媽之外,還有一片見證奇蹟的吃瓜群眾,在多年職場生涯中,圍觀了許多不可思議的事件。

@謝波Paul:

學校有幹部保研名額,在機關和團委留校工作兩年,之後上全日制研究生。

我有一個女同學就是走的這條路,參加工作以後沒兩個月就領證結婚,婚後沒多久就懷孕了,等生完孩子休完產假,這兩年合同期差不多也就結束了。

我們這些同學都佩服的不得了,看人家,把生活規劃的多麼有效率。

@櫻桃小丸子61722157:

男同事家裡就一輛車,媳婦頭胎,每次孕檢他都請假,小孩生病也請假。

這都算了,後來媳婦生二胎,肝功能出了點問題,需要一週去兩次醫院檢查,他也請假,而且一請就是一整天。一年雜七雜八加在一起,他差不多請了半年假。

@海闊天空7445869:

我們公司招了一個女員工做資料員,來的第一天就跟我上工地辦公了,做的還不錯,結果第三天體檢,查出來懷孕兩個月,公司HR怕老闆怪罪,就跟醫生合謀說女孩子身體不好,把她辭退了。

最可氣的是,女孩老實,真以為自己哪裡不好,怕影響胎兒,到處求醫檢查,吃了啞巴虧不說還花了很多冤枉錢。


03產假政策有待落實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但對於很多女性來說,產假政策要麼不存在,要麼不完整。

《南方都市報》一項超過3000位參與者(女性佔8成)的網絡調查顯示,25.6%的受訪者表示目前所在單位沒有執行帶薪休產假,32%的人表示帶薪休產假期間只能拿到底薪。

根據2011年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的數據,在私營和個體就業的女性享受法定產假的可能性,是國有單位的49.2%;女農民工能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的可能性,只有城鎮女性的21.0%;西部地區女性能享受產假的可能性,是京津滬地區的42.7%。

另外,私營和個體就業的女性在分娩時能報銷的費用為國有單位的34.7%;農村女性為城市戶籍女性的18.8%;中部地區女性為京津滬女性的33.5%。

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障公約》規定,婦女產假應該不少於14周(98天),可見中國的產假只是國際標準的最底線。

在瑞典,產假是16個月(480天),其中兩個月必須由丈夫享有。在英國,女性可申請52周產假,前6個星期可領取90%的工資。

當然,也有一些國家的產假短於中國,比如韓國的產假為90天。

美國《家庭與醫療假期法》規定,僱傭人數超過50人的僱主在僱員懷孕時要提供最多12周的產假。但美國許多企業都有帶薪產假的福利,例如Facebook男女員工皆享受16周帶薪產假及4000美元的嬰兒護理費;谷歌的帶薪產假長達18周至22周。


04企業利益和員工權利的衝突

事實上,女職工在國家法定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生育津貼(由社保機構承擔)發放的。

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個人,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職工工資;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個人,則需要企業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

在寧波的案例中,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女方國家法定產假期(98天)滿後,享受30天的獎勵假。但由於這30天獎勵假不作為國家法定產假,因此獎勵假期間女職工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由於職工不享受獎勵假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因此這30天的工資由企業一力承擔。這就導致企業需要承擔產假薪水、保留崗位、補充人手等壓力,造成企業利益和員工權利之間的衝突。

公益機構“新媒體女性網絡”負責人李思磐曾表示,從公平的角度來說,企業應該按照當年使用生育保險的女員工人數,獲得相應的政策補貼或者免稅——因為不這樣做,就等於是對聘用女職工的企業進行“懲罰”。

目前,從政府、事業單位到各類企業,儘量不招女性已經是越演越烈的慣例。

性別歧視已經造成就業市場的畸形:同一就業層次的男性素質即使遠不如女性,但男性仍然是優先錄用的對象。

甚至在2016年,武漢為了保證教師招聘中筆試成績不如女性的男性求職者能被錄用,實行“先面試後筆試”的制度,並直言就是為了控制性別比例。

女員工入職3天宣佈懷孕,休完產假就辭職,網友的評論扎心了


如果說女性的生育是導致就業市場性別歧視的根源,那麼解決辦法很簡單——讓男性也承擔起養育子女的責任。

目前,我國的勞動法並未對男性陪產假做出明確規定。

如果給男性職工一到兩個月的陪產、育兒假,並從生育保險支付假期薪資予以保障,就可以縮小僱傭不同性別員工的成本差距。

瑞典的政府研究表明,父親每多休假一個月,母親的未來的年收入增加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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