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擾亂公共秩序進行炒作,不但“香”不了,只會更臭

坦誠說,如果不是新聞曝光,還真不知道有曾軼可這個人,聽說是個女的。不得不承認,通過這件事,她的“名氣”可是大增了,雖然是臭名氣。名人炒作嘛,總要刷一下存在感。

筆者經過多年觀察,名人炒作有很多種方式,很多都為人們或他們的粉絲所接受,也不想去做太多評論。但有一些方式是令人討厭的,甚至所不齒的,包括曾軼可此舉。理由是:自以為是、不遵守社會秩序。如果是故意炒作,她選錯了方式;如果是無意的,明她的品德有問題。

作為名人,很多有一種優越感。出了門口,有人前呼後擁,左右配保鏢,遠處有瘋狂的粉絲追隨,好不威風。特別在一些公共場所,甚至有“優先權”“綠色通道”。在以前,甚至有警車開路。習慣了,還真當自己是“皇帝”呢。

利用擾亂公共秩序進行炒作,不但“香”不了,只會更臭

此次,曾軼可選錯了方式。在首都機場安檢時,還以為所有人都認識她,包括安檢人員。可是,這一次遇到了較真的安檢者,又或許這位安檢者根本不認得她,在要求按程序檢查時,這個曾軼可接受不了,堅持不脫帽比照面孔,還粗口回應,並拍攝工作人員資料上傳朋友圈,還以為博得網友的同情。想不到,事與原違,“收穫”罵聲一片。發現情況不妙,只好道歉。早知當日,何必當初。

此外,機場派出所值班領導“鑑於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查驗人證符合通告條件後予以放行”,在筆者看來,該名值班領導做法很不妥,開了一個壞頭。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因為她是個所謂的名人就網開一面,特別照顧。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帶頭遵守社會秩序,遵守法律法規,如果違反,應該從嚴處罰。如果每個乘客都像這個曾軼可一樣,上機前不配合安全檢查,都要大鬧一番,那社會正常秩序就會亂套。

建議主管娛樂的相關部門或機構,對於曾軼可此類行為的藝人,應該給予嚴厲處理,讓他們知道,擾亂公共秩序應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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