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放开四取消四调整四新增一放宽”——详解《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

在昨日市政府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会上,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进行权威解读。主要包括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性审批落户和综合积分落户,分为六章二十六条及附件《大连市综合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及分值》。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六个放开、四个取消、四个调整、四个新增、一个放宽”。

《规定》全文及相关办理落户手续、流程等内容,关注大连治安微信服务号、官方微博@大连户口、头条号大连户口,即可进行浏览查阅,还可进行在线互动提问咨询解答。

6个放开

1.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对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2.全面放开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3.全面放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上述提到的“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按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级和年龄梯度,各类人才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4.全面放开金普新区和北部地区落户限制。

5.以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放开年轻子女投靠我市户籍父母落户限制。投靠人员在40周岁以下,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申请落户。

6.放开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应当同时办理的落户限制,放开随迁人员有工作的应当先办理工作调动的落户限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办理自己落户,也可以在配偶、子女中选择任意一人或多人随迁落户,不要求配偶、子女必须一起落户。

4个取消

取消新市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取消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购买非住宅的,要求有合法稳定住所”条款。取消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就业社保缴费基数”积分指标项。取消投靠落户政策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款,以有合法稳定住所为落户基本条件。

4个调整

在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调整“缴纳社保年限、申领居住证年限”积分分值,累计满5年即分别取得该积分指标项最高分,不再附加其他条件即可在主城区落户。调整“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积分分值,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积分占主要比例。调整“年龄”梯度积分分值,吸引年轻劳动力落户,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口年龄结构。调整“失信人员”扣分分值,引导公民守法诚信。

4个新增

在人才落户政策中,新增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中级工落户条款。在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新增三个积分指标项,赋予相应积分分值:新增“新生代农民工”积分指标项;新增“兵役情况”积分指标项;新增“本市公交驾驶、消防、殡葬服务、民办教育、护理及保安”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积分指标项。

1个放宽

放宽税收贡献者落户条件,鼓励我市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积极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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