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司法局“三步工作法”加強社區矯正對象管控工作

沂源縣司法局充分發揮社區矯正對象管控專班作用,結合轄區實際,對社區矯正對象實施精細化、精準化管控工作,分類施策,全力消除因監管不足等造成的安全隱患。

一、人群排查“零疏漏”

組織司法所開展排查工作,以村民小組、相鄰戶院作為人群單元,採取從單元到個體、從小組到個人,由面到點的地毯式排查。特別對精神疾病、智力障礙、有違法前科、涉案時為未成年人的社區矯正對象進行重點排查,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將“特殊”社區矯正對象分為 A、B、C 三類,其中A類為精神疾病、智力障礙的人群;B類為存在違法前科人群;C類為涉案時未成年人群。通過精準摸排分類,全縣共認定“特殊”社區矯正對象 23人,其中,A 類4人、B 類 10人、C 類 9 人。對發現的隱患問題,根據三類人群特徵詳細登記,建立相應工作臺賬,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為社區矯正做好基礎工作。

二、矯正方案“量身定”

全面瞭解社區矯正對象的成長經歷、家庭背景、社會關係等,結合他們的年齡、心理特點和身心發育需要等情況,一人一策,為“特殊”社區矯正對象制定詳盡矯正方案,實施個案矯正。對A類特殊群體,因其病情的特殊性,首先對該人群的病情進行嚴格甄別,病情嚴重的社區矯正對象由其家庭成員、司法所工作人員聯合村委、鎮辦衛計、民政等相關部門送至當地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病情輕微的社區矯正對象,定期服藥以穩定病情,促使其恢復正常的認知能力,通過心理疏導和教育幫扶促使其早日迴歸社會。對B類特殊群體,通過心理輔導和情緒疏導相結合的方式,幫助他們消除各種心理適應障礙,抑制不良心理,同時協同當地勞動部門,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培訓和指導,鼓勵他們自主創業、積極就業,使他們儘快融入社會。對C類特殊群體,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針,在與其自身溝通交流的同時,經常性與其父母探討其學習、生活、思想等變化,從“幫”入手,由“愛”出發,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盡一切可能讓涉案未成年人“無痕”迴歸社會。

三、教育管護 “無死角”

進一步做好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定位監管、摸排,從嚴落實請銷假制度以及集中學習、社區服務等規定,確保無脫管漏管現象發生。充分發揮信息化核查作用,通過“技防”彌補“人防”的不足,定位手機務必要“全天候”隨身攜帶,保持24小時暢通,做到電話快接、人員快到,真正將社區矯正對象管控在規定區域內;全面落實社區矯正對象醫療救治救助政策措施,做到“應治盡治、應助盡助、應收盡收”,強化治療、隨訪,對符合條件的,及時將其納入低保、幫扶範圍,最大限度落實幫扶救助措施;細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實管控責任,協調鎮辦民政、衛計等各方面力量,充分發揮村、社區作用,保證社區矯正對象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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