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警發佈提示 駕照被扣要及時處理 超過15日將被吊銷

4月15日,蘭州公安交警支隊發佈提示,對被暫扣駕駛證後,逾期15日內未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違法行為人進行排查,請未處理的違法行為人儘快前往相關大隊接受處理,否則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提示,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如果遇到酒駕、駕駛報廢機動車、拼裝車等上道路行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時,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執勤民警現場會依法扣留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並開具《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告知。當機動車駕駛證被交警依法扣留後,請務必在15日內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處理,超過15日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吊銷。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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