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調對接化糾紛,高效及時解民憂

訴調對接化糾紛,高效及時解民憂

近日,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適用訴調對接模式,高效審結了原告楊某某、王某某訴被告某公司勞動爭議兩案,有效發揮了人民法院和工會組織服務民生,服務職工群眾的職能作用。通過將人民法院“訴”的權威性、規範性和工會組織“調”的便利性、非對抗性的有效結合,妥善化解了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極大的提高了辦案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要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有力促進和諧的勞資關係,推動法制營商環境不斷優化,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訴訟調解銜接機制建設,發揮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綜合效能和司法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及時、公正、高效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我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會同全國總工會在部分先行地區深化勞動爭議委派委託調解機制建設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總工會聯合印發《關於部分地區開展勞動爭議多元化化解試點工作的意見》、西安市總工會、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西安市總工會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勞動爭議訴調對接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區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的實際情況,在上級法院和新城區總工會的支持下,經過多次與新城區總工會溝通協商,於2020年三月制定了《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西安市新城區總工會開展勞動爭議訴訟調解對接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方案》確立了目標任務和工作原則,設立了工作機制,通過設立新城區人民法院與新城區總工會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委派、委託調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區總工會參與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職能作用,發揮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中的引領作用,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依法維護勞動者和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

我院民二庭積極落實實施方案的工作精神,在近日受理了兩原告楊某某、王某某分別訴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後,承辦法官及時與調解工作室工作人員聯繫,向新城區總工會推薦的調解員介紹了基本案情後將案卷移交調解員。調解員遂根據工作程序依法開展調解工作。經過調解員耐心細緻的調解,最終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員並及時將案卷移交我院,我院在案卷移交當日即對調解協議予以確認,使得兩起勞動爭議案件順利審結。該兩案從調解到審結未超過七日。這是新城區人民法院與新城區總工會訴調對接工作的首次嘗試,這兩件案件的成功調解,有效的節省了審判資源,及時化解了社會矛盾,對解決案多人少壓力大的問題起到了積極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

編輯:郝倩

供稿:民二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