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化纠纷,高效及时解民忧

诉调对接化纠纷,高效及时解民忧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适用诉调对接模式,高效审结了原告杨某某、王某某诉被告某公司劳动争议两案,有效发挥了人民法院和工会组织服务民生,服务职工群众的职能作用。通过将人民法院“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工会组织“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的有效结合,妥善化解了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极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推动法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效能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及时、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会同全国总工会在部分先行地区深化劳动争议委派委托调解机制建设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实际情况,在上级法院和新城区总工会的支持下,经过多次与新城区总工会沟通协商,于2020年三月制定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诉讼调解对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方案》确立了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设立了工作机制,通过设立新城区人民法院与新城区总工会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总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我院民二庭积极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精神,在近日受理了两原告杨某某、王某某分别诉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与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联系,向新城区总工会推荐的调解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后将案卷移交调解员。调解员遂根据工作程序依法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并及时将案卷移交我院,我院在案卷移交当日即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使得两起劳动争议案件顺利审结。该两案从调解到审结未超过七日。这是新城区人民法院与新城区总工会诉调对接工作的首次尝试,这两件案件的成功调解,有效的节省了审判资源,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对解决案多人少压力大的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郝倩

供稿:民二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