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屋為正房,東西屋為陪房,南屋為耳房——父母必須住正房。

堂屋為正房,東西屋為陪房,南屋為耳房——父母必須住正房。

北方的住房以四合院居多。房屋分為正房(上房)與廂房(又稱偏房或配房)。正房是由家庭的主人、長輩居住的,廂房是由家庭成員、小輩居住的。即便不是四合院,也分正房與廂房,按照輩分來居住。總的原則是長輩住正房,小輩住廂房。同樣是正房,還得分左右。右邊為上,左邊為下。也就是說假如堂屋是正房,那麼右邊的堂屋是正房,左邊的堂屋以及其他房屋都是廂房。這右邊的堂屋就應該是由長輩居住的。這種規矩,體現了中華民族自古就有的傳統美德,遵循了尊者為上的處事原則。這樣說,讓父母住正房似乎不是個問題,也不值得商榷或探討,是不容置疑、天經地義的事。

就說我家吧,自從我記事起就是這樣的。那時候,我家是典型的老四合院。其中堂屋留的門臺最高,是五個臺階。而做為廂房的東、西屋以及南屋,則是留的三個臺階。當時,曾祖父母住在堂屋,也就是正房。祖父母住在東屋,我的父母親一大家子住在南屋。這裡面,按照氣派、採光、冬暖夏涼等特點來衡量,除去做為正房的堂屋最好,最尊貴,最適宜居住,東屋略微次之,南屋又其次之。後來,曾祖父、曾祖母先後下世了。於是,祖父(我的祖母下世早)就住到了曾祖父住過的堂屋。我的父母親則搬到了東屋。再後來,祖父也下世了,父母親成了家中的長輩,所以就搬到堂屋居住。

正因為有了這個記憶,所以我自小就認定了,讓父母親住正房這是不該被更改的“規矩”!一旦到誰家串門,假若發現他們不是這種“格局”,這種約定俗成的、尊者居上的做法,就會很是詫異,有點難以接受,難以認同,抑或不可理喻!

然而,令人詫異的是,這些年來,情況似乎發生了不太小的變化。原先那種長者住正房的規矩正在被打破,轉而變成了小輩住正房,兒子住正房,孫子住正房,家中的長輩,爺爺奶奶,父母親,反倒住到了配房,住到了狹小的屋子。更加匪夷所思的是,有的父母親甚至連與兒孫們在一個家院居住的“權力”或“資格”也被剝奪了,竟然被迫搬家,住到了外面——某某被兒子、兒媳或孫子孫媳“攆出去”了……這種現象、這種說法似乎已經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了!


堂屋為正房,東西屋為陪房,南屋為耳房——父母必須住正房。

就說我村吧,有戶人家,父母只有一個兒子,千辛萬苦的,好不容易將兒子養大成人,該娶媳婦了。父母費了十八布袋勁兒,拆東牆補西牆,才蓋了新房。歡天喜地的,兒媳婦娶到家了,結果兒子和媳婦小兩口堂而皇之住到了堂屋,也就是正房,父母住到了只有一間的小東屋,也就是廂房。過了一年半載,兒媳婦給公婆生氣,一是鬧分家,二是要求公婆還得把現有的房屋再給翻蓋為樓房。這回父母愈發犯愁了。但不給分家不行,不給蓋樓房也不行!萬般無奈之下,為了兒子兒媳能夠不生氣、安安穩穩過日子,父母親只得忍氣吞聲,再次借錢,借不夠,就想法貸款,最終到底還是將兩層樓房蓋起來了。讓公婆沒有想到的是,樓房蓋好了,誰知兒媳婦又變嘴了,說是人家現在的年輕人都是單門獨院,所以你們當公婆的得搬出去居住,這幢住宅得屬於俺們小兩口單獨所有!可憐年老體衰的老父老母,被逼得沒法,都給兒媳婦跪下才求情哩,卻始終打不動她的“芳心”,改變不了她的“既定方針”,仍然不准許公婆在家居住!後來,父母親就只好委曲求全,“自覺地”、“識時務地”搬到鄰居家的幾間閒房暫且住下了。

像我村這戶人家的情形,在當今絕非個例。父母老人沒有“權力”或“資格”住在正房,已經成了一個並不稀罕的現象。大家經常看到的是——兒子兒媳堂而皇之住在正房的二層小樓,父母親住在低矮、窄小、破舊的配房;兒子兒媳出門開著“嘀嘀”叫喚的小轎車,樂呵呵地特別風光,父母親出門則是騎著老掉牙的電動車、自行車,忍受著烈日燻烤、寒風吹打;兒子兒媳三天兩頭下館子、逛商場、去旅遊,父母親在家幹農活,幹沉活,吃的是粗茶淡飯,不知道飯店的大門朝哪兒開,分辨不清海參與魷魚,沒有見過大商場是個啥模樣,不理解外出旅遊又是個啥滋味;兒子兒媳和他們的“小太陽”知道過生日、吹蠟燭、吃蛋糕,父母親為家庭、為兒女操勞了大半生,沒有正兒八經過過生日,或許只知道過生日就是吃頓意味著長壽的雞蛋滷麵條;兒孫們平時穿的是新嶄嶄的時髦衣裳,使用的是全自動洗衣機,三八兩下轉轉圈就將髒衣裳給搓洗乾淨了,卻永遠“顧不上”給家中的父母親老人買件新衣服,買個洗衣機,讓他們渾身上下常年髒兮兮的沒法在人前站立;兒子兒媳知道三天兩頭到澡堂洗洗澡,搓搓背,做做足療,父母親則頭髮亂糟糟的,手上腳上都是老繭老皴,沒人管,沒人問;年輕媳婦耳朵上戴著金耳環,脖子上戴著金項鍊,手脖子上戴著金手鐲,手指上戴著金戒指,也算是“穿金戴銀”吧,父母老人卻只能是“望而生嘆”;兒女們有個頭疼腦熱的就趕忙打針吃藥,父母親則是小毛病沒人管,直等到病得奄奄一息、快要命了,才趕忙“抬”往大醫院……如此等等,簡直不勝枚舉。父母親吃了一輩子苦,受了一輩子罪,到老了享受不到來自於兒女的溫情、溫暖與關愛,竟然狠心地不贍養老人,不善待老人,讓他們在臉色上瞧難看,言語上受委屈,胃口上忍飢挨餓,直至弟兄幾個誰也不管父母,時不時地上演現代版的“牆頭記”……


堂屋為正房,東西屋為陪房,南屋為耳房——父母必須住正房。

父母不住正房,就是長幼不分,輩分不明,大小不論,秩序不存……讓父母住進正房吧,讓他們安享晚年吧,讓他們恢復原本就該享有的做為長輩的那點並不算奢侈的尊嚴。

(作者:孫琳,邯鄲永年區人。河北散文學會會員,洺州詩社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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